徵才機關 | 衛生福利部玉里醫院 (機關職缺統計) |
人員區分 | 其他人員 |
官職等 | |
職稱 | 個案管理師督導(藥癮示範中心) |
職系 | 無 |
名額 | 1 |
性別 | 不拘 |
工作地點 | 97-花蓮縣 |
有效期間 | 2025-04-14~2025-04-28 |
資格條件 | (一)具藥癮(毒品)個案直接服務工作經驗滿4年以上,且符合下列資格條件之一: 1.經教育部認可之國內外大學心理、諮商輔導、社會工作、護理、犯罪防治、公共衛生相關科系畢業。 2.符合社會工作師考試規則第五條應考資格規定。 (二)具藥癮(毒品)個案直接服務工作經驗滿2年以上,且符合下列資格條件之一: 1.具上開系所碩士以上畢業。 2.領有護理師、心理師或社會工作師證書。 |
工作項目 | 1.督導藥酒癮個案管理 2.督導專業人員提供藥物濫用替代役役男諮商輔導服務 3.督導酒癮戒治業務 4.督導藥癮戒治暨替代療法相關業務 5.督導辦理物質濫用防制相關研習課程 6.協助本院藥癮示範中心計畫執行 7.督導中心文件表單相關業務 8.督導科室新聞稿撰擬 9.督導藥酒癮相關評鑑業務 10.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
工作地址 | 衛福部玉里醫院(花蓮縣玉里鎮中華路448號) |
聯絡E-Mail | ylhr2136@gmail.com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歡迎對此職缺有興趣者投遞履歷* 一、本院環境優美,設備完善,有親和且專業的團隊。 二、薪資福利受勞基法保障。 (一)個案管理師督導薪資:每月46,800元。 (二)員工福利:年終獎金、勞健保、團體保險、在職教育等。 (三)本次應徵職務僱用期自報到日起至114年12月31日為止;後續年度視衛福部計畫延續情形而定。 (四)待遇依據衛生福利部「114年度整合性藥癮醫療示範中心試辦計畫」補助經費核定表核支。 三、應徵資格: (一)具藥癮(毒品)個案直接服務工作經驗滿4年以上,且符合下列資格條件之一: 1.經教育部認可之國內外大學心理、諮商輔導、社會工作、護理、犯罪防治、公共衛生相關科系畢業。 2.符合社會工作師考試規則第五條應考資格規定。 (二)具藥癮(毒品)個案直接服務工作經驗滿2年以上,且符合下列資格條件之一: 1.具上開系所碩士以上畢業。 2.領有護理師、心理師或社會工作師證書。 四、本職缺主要工作內容: 1.督導藥酒癮個案管理 2.督導專業人員提供藥物濫用替代役役男諮商輔導服務 3.督導酒癮戒治業務 4.督導藥癮戒治暨替代療法相關業務 5.督導辦理物質濫用防制相關研習課程 6.協助本院藥癮示範中心計畫執行 7.督導中心文件表單相關業務 8.督導科室新聞稿撰擬 9.督導藥酒癮相關評鑑業務 10.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五、本次應徵投遞履歷應檢附之文件: (一)履歷表 【請至本院官網首頁→選擇"便民服務"→表單及資料下載→人事室→下載【應徵人員履歷表空白格式(統一格式)】檔案,填寫完成後請務必於右下角簽章處簽名】。 (二)畢業證書影本。 (三)其他相關經歷證照資料。 六、本次應徵採通訊報名,請將【履歷表、畢業證書影本、或其他相關經歷資料】郵寄(以郵戳為憑)至【981花蓮縣玉里鎮中華路448號衛生福利部玉里醫院人事室收】或以電子郵件寄送至【ylhr2136@gmail.com】,並請註明【應徵:個案管理師督導(藥癮示範中心)】,以電子郵件寄送者請務必確認承辦人有收到履歷資料。 七、履經歷與本職務相符者,將擇優以電話聯絡安排面試,不適合者恕不另行通知,如所送履歷若需返還,請附上回郵信封。 ※如正取人員未報到或有職務列等相同、職務性質相近之職缺時,得依序由備取人員遞補之。備取期間為3個月,並自甄選結果確定翌日起算。 ※本院依菸害防制法,全面實施禁菸,並推動無菸職場;應徵者如獲錄取,需配合本院無菸環境政策,如有違者將依相關規定處理。 ※歡迎身心障礙者參加甄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