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市政府消防局 徵求 分析師~2025-04-15

徵才機關 高雄市政府消防局 (機關職缺統計)
人員區分 一般人員
官職等 薦任第7職等
職稱 分析師
職系 資訊處理 (職系職缺統計)
名額 1
性別 不拘
工作地點 82-高雄市
有效期間 2025-04-10~2025-04-15
資格條件 一、公務人員高考或相當考試等級以上及格,具有資訊處理職系任用資格,並經銓敘審定薦任第7職等以上合格實授之公務人員,且無考試限制調任之情事者,惟符合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2條第2、4項規定者,不在此限。
二、學經歷:國內外大專院校以上電子電機資通訊管理相關科系畢業。
三、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迴避任用、第28條第1項不得為公務人員之情事、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各款情事之一及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1條第1項所定不得任用之情事者。
四、具資訊安全證照及採購專業人員基礎訓練證照尤佳。
工作項目 一、資訊系統規劃與維護。
二、電腦故障排除。
三、資訊軟硬體設備採購。
四、智慧城市業務。
五、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工作地址 高雄市前鎮區凱旋四路119號
聯絡E-Mail sejjv33@kcg.gov.tw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一、請於期限前登入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人事服務網「DD: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點選「我要應徵」:連結至「DK:職缺應徵系統」,檢視並確認「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內容無誤後(需填寫簡要自述及上傳照片),點選【應徵職缺】,並完成授權同意開放履歷給徵才機關調閱。
二、另將下列證明文件須註記「影本與正本相符」並簽名或蓋章,依序合併掃描為單一檔案後上傳至該系統:(1)本局公務人員外補職缺報名表(請至本局全球資訊網站https://fdkc.kcg.gov.tw/Default.aspx首頁/公告訊息/最新消息網頁下載)。(2)最高學歷畢業證書、(3)考試及格證書、(4)現職派令、(5)最近1次銓審函、(6)最近5年考績通知書、(7)國民身分證影本、(8)其他相關專長證件(EX:專業證照、英檢,無則免附)。未完整上傳前述附件資料者,將以資料不齊全無法參加甄選處理。
三、經審查資格符合人員必要時擇優進行面試,初審不符合者或未獲錄取者不另行通知。經錄取者,由本局通知當事人,並依公務人員任用遷調有關規定辦理商調及任用事宜。本項甄審由本局就應徵人員中擇優遞補,惟應徵人員均不適當時,本局得予從缺。

其他:
一、本次甄選得視報名甄選情形增列候補人員2名,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3個月內,並以遞補原公開甄選職缺或職務列等相同、性質相近之職缺為限。
二、本案經甄選錄取人員之任用案,仍應依權責規定陳報市府核准後始可生效。
三、證件不齊全(包含未繳交甄選報名表、公務人員履歷表未填寫自傳等)及不符合任用規定者均不予受理。
四、報名者所檢附之文件影本,如有偽造、變造、假借、冒用等情事,一經查明,已錄取者,撤銷錄取資格;已發布派令者,撤銷派令,如其涉及刑事責任者,移送檢察機關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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