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機關 | 宜蘭縣政府衛生局 (機關職缺統計) |
人員區分 | 聘用人員 |
官職等 | |
職稱 | 約聘諮商心理師(C030387等) |
職系 | 無 |
名額 | 6 |
性別 | 不拘 |
工作地點 | 26-宜蘭縣 |
有效期間 | 2025-04-17~2025-04-30 |
資格條件 | (一)領有諮商心理師證書,並具諮商心理師執業工作經驗滿2年以上。具備精神疾病基礎知識(修習變態心理學或具醫療機構實習、工作經驗)者尤佳。 (二)具備電腦文書作業系統(Libre office/ODF文件應用工具)、公文書寫及計畫撰寫能力尤佳。 (三)需具備重型機車或汽車駕照(需檢具證明文件),能獨立作業。 (四)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 28 條及公務人員考試法第 12 條所列不得擔任公務人員各款情事者。 (五)具身心障礙條件者尤佳(須檢具證明手冊資料)。 |
工作項目 | (一)辦理強化社會安全網二期計畫-社區心理衛生中心諮商心理師業務。 (二)相關業務之臨時交辦事項等行政庶務工作。 |
工作地址 | 宜蘭縣政府衛生局、頭城鎮、員山鄉、羅東鎮或由本局指派。 |
聯絡E-Mail |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一)月薪資: 1.月支薪額為6等5階(344薪點,每薪點:140.3元)折合新臺幣48,263元。 2.聘用期間:視各該年度聘僱計畫及成績考核一年一聘僱。 (二)意者請依序檢具下列資料各1份,並以A4格式裝訂整齊:1.公務人員履歷表、2.身分證正反面影本、3.駕照影本、4.相關學歷畢業證書及其他證照影本、5.工作經驗證明文件,於114年4月30日前(郵戳為憑)掛號逕寄宜蘭縣政府衛生局人事室李先生收(地址:宜蘭縣宜蘭市女中路二段287號),封面請註明「心防科約聘諮商心理師(C030387等)」。 (三)另請至宜蘭縣政府衛生局網站首頁/徵才專區/(欲應徵之職缺)下載應徵名冊填列資料後,E-mail至andy2388@mail.e-land.gov.tw 。 (四)本次甄選正取6名,另依甄試成績擇優備取,並得依序遞補本職缺或職務列等相同、性質相近之職缺,候補期間為五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期滿未通知遞補,即自動喪失錄取資格,本次甄試應徵人員均無合適者,得予從缺。連絡電話:(03)9322634分機1455李先生(人事室收件),如對資格條件或工作項目有疑義者,請洽心防科電話(03)9322634分機140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