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機關 | 衛生福利部東區老人之家 (機關職缺統計) |
人員區分 | 其他人員 |
官職等 | 無 |
職稱 | 照顧服務員 |
職系 | 無 |
名額 | 17名 |
性別 | 不拘 |
工作地點 | 97-花蓮縣 |
有效期間 | 2023-07-05~2023-07-13 |
資格條件 | 1、應具下列資格之一: (一)領有照顧服務員訓練結業證明書。 (二)領有照顧服務員職類技術士證。 (三)高中(職)以上學校護理、照顧相關科(組)畢業。 2、應持有長照服務人員證明(照顧服務員)。 3、具老人福利機構照顧服務員工作經驗者尤佳。 4、瑞智區以有失智症照顧專區照顧服務員38小時訓練課程研習時數尤佳。 |
工作項目 | 本家服務類型包含安養、養護、長照、失智及日照中心,為應多元照護需求,工作內容會因個案服務類型有所差異及調整,主要工作項目如下: 1、院民日常生活照顧,含協助飲食、清理排泄、清潔沐浴、移位、翻身擺位等。 2、院民活動及個別化運動帶領與協助。 3、院民安全維護、生命徵象觀察與配合跨專業間照護。 4、照護樓層環境清潔維護及使用物品(設備)之領用、消毒及維護管理。 5、日常照顧服務紀錄表、工作(交班)日誌及相關表單之撰寫。 6、須依班表配合輪班並依機關職務需求參加相關教育訓練。 7、其他因照護業務所需之臨時交辦事項。 |
工作地址 | 花蓮市民權路125號。 |
聯絡E-Mail |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1、意者請檢具身分證(正/反面)影本、公務人員履歷表(簡式,附照片。請至本家網站https://ersch.mohw.gov.tw/,政府資訊公開/人才召募下載,或向本家警衛室領取紙本)、符合應具資格條件相關證明文件影本、專業訓練證書影本(無則免附)等資料各1份,於112年7月13日17時30分前(以郵戳為憑,逾期視同放棄)以掛號逕寄或本人(委託代理人)親送970花蓮市民權路125號衛生福利部東區老人之家社工科收,並註明應徵職務(照顧服務員),聯絡電話:(03)8509228分機150(社工科)。 2、資格經審查合格者,擇優通知甄試,資格不符或未獲錄取者,恕不另行通知,所送資料不予退還。增列候補名額5名,候補期間為3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應徵人員均不合適時,本家亦得從缺。接獲錄取通知後2個月內未到職,視同放棄錄取資格。 3、錄取人員到職前須繳交3個月內身體健康檢查(含1週內之糞便檢查)文件,如有傳染性疾病急性期,須治療待專科醫師診斷無傳染之虞始能報到。 4、月支薪資報酬: (1)新臺幣32,165元起,每年考核甲等可晉1級加薪,共8級,最高為38,391元。 (2)年終獎金1.5個月(比照軍公教人員年終工作獎金發給注意事項辦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