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機關 | 桃園市政府地政局 (機關職缺統計) |
人員區分 | 一般人員 |
官職等 | 委任第4職等至第5職等或薦任第6職等 |
職稱 | 助理員 |
職系 | 地政 (職系職缺統計) |
名額 | 1 |
性別 | 不拘 |
工作地點 | 33-桃園市 |
有效期間 | 2023-07-03~2023-07-11 |
資格條件 | 1、 具有地政職系任用資格之人員。 2、 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迴避任用、第28條規定不得任用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規定不得外補情事者。 3、 未曾受懲戒處分、品行端正、具服務熱忱及溝通協調能力者。 |
工作項目 | 1、 辦理土地徵收及公地撥用業務,包括徵收及撥用計畫書審核、公告徵收、補償費發放、所有權移轉登記及耕地三七五租約業務等。 2、 參加需地單位召開之用地、地上物補償協調會議及徵收土地業主間糾紛協調會議及私有耕地租約登記之督導管理及調解調處事宜。 3、 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
工作地址 | 桃園市政府地政局(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號4樓) |
聯絡E-Mail | 10026475@mail.tycg.gov.tw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1、 本案係本局地權科助理員職缺。 2、 請將考試及格證書、最高學歷畢業證書、最近一次銓審函、近5年考績通知書、相關工作經歷及證照等資料掃描成附件檔案一併以線上應徵方式應徵本職缺。 3、 經錄取者,逕依公務人員任用遷調有關規定辦理商調及任用手續。 4、 本項甄選均由本局就應徵人員中擇優面試,應徵人員均不適當時,本局得予從缺。 5、 本項甄選得列候補人員,並以依序遞補原公開徵選職缺或職務列等相同、性質相近之職缺為限,其候補期間為3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 6、 聯絡人及電話:桃園市政府地政局人事室謝小姐,電話03-3322101轉536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