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部公路總局第五區養護工程處 徵求 約僱人員~2023-07-02

徵才機關 交通部公路總局第五區養護工程處 (機關職缺統計)
人員區分 約僱人員
官職等
職稱 約僱人員
職系
名額 正取1名(備取1名)
性別 不拘
工作地點 72-臺南市
有效期間 2023-06-28~2023-07-02
資格條件 1. 具有中華民國國籍,國內外高級中等以上學校畢業者(並具有與擬任工作性質相當之訓練3個月以上或1年以上經驗者)。 2. 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迴避任用及第28條各款情事之一者。3. 大陸地區人民經許可進入臺灣地區者,依臺灣地區及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1條規定,需在臺灣地區設有戶籍滿10年以上 4. 熟諳電腦文書處理(word及excel)作業。
工作項目 辦理工程行政相關業務及臨時交辦業務。
工作地址 公路總局第五區養護工程處曾文工務段(台南市楠西區密枝里密枝69號)。
聯絡E-Mail mi58519@thb.gov.tw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一、方式:採電子郵件報名,請詳填報名表件並按以下程序完成報名:1.繕打報名簡表後e-mail至mi58519@thb.gov.tw 信箱(e-mail主旨請註明”報名約僱職務代理人員甄試”,報名簡表請以應考人姓名存檔,例如:王小明.xls)。
2.檢附以下證件:(1)報名履歷表(表內各欄請詳細填寫,國民身分證影本及相片請黏貼於規定處,不得遺漏) (2)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影本。以上文件請掃描以A4紙張大小排列整齊於112年7月2日前以e-mail至mi58519@thb.gov.tw 信箱,資格不符者履歷資料恕不退還及通知。二、僱用期間: 112年7月7日(或實際報到日)起至考試人員分發報到日前1日止。三、待遇及福利:1. 四等約僱人員250薪點,每月薪資新台幣32,425元。2. 依「行政院暨所屬機關約僱人員僱用辦法」僱用,不適用勞動基準法,享有全民健保、勞保。四、若有其他疑問歡迎來電曾文工務段(06)5751482陳小姐或本處人事室(05)2782861轉2658黃小姐詢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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