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徵才機關 | 臺北廣播電臺 (機關職缺統計) |
| 人員區分 | 約僱人員 |
| 官職等 | |
| 職稱 | 約僱人員 |
| 職系 | 無 |
| 名額 | 1 |
| 性別 | 不拘 |
| 工作地點 | 10-臺北市 |
| 有效期間 | 2025-11-26~2025-12-03 |
| 資格條件 | 國內外專科以上學校畢業。 |
| 工作項目 | 1.本臺與合作局處之節目製播、經費核撥及憑證移回等業務。 2.年度委製節目及單元小額採購及限制性招標、每月核銷等業務。 3.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聯絡窗口,每月及節目異動時更動NCC節目表。 4.主辦3年1次電臺評鑑、9年1次電臺執照申請業務。 5.FM及AM現場節目聽審紀錄表每日彙整及陳核。 6.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
| 工作地址 | 臺北市中山區中山北路3段62-2號3樓 |
| 聯絡E-Mail | nw0377@gov.taipei |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為配合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推動人事業務無紙化,本職缺應徵作業採書面與線上雙軌擇一,說明如下: 一、報名應繳文件: (一)履歷表(含自傳及日、夜間連絡電話、手機號碼、電子郵件)。 (二)身分證正反面影本。 (三)學歷證明文件(國內學歷請檢附中文畢業證書;外國學歷須檢附經中華民國駐外單位驗證之外文畢業證書影本,並須加附經翻譯且認證【本國駐外單位、公證等】之中文譯本;大陸學歷須通過學歷甄試或經教育部採認)。 (四)與資格條件相符之相關工作經歷(須載明工作起迄時間)證明文件影本。 (五)其他相關證明文件(如語文檢定等,無則免附)。 二、書面應徵:務請於信封上註明「應徵節目課書記職務代理人」,於114年12月3日前(以郵戳為憑,逾期恕不受理)逕寄104027臺北市中山區中山北路3段62-2號4樓臺北廣播電臺人事室收,報名資料恕不退件;惟未獲通知面試或錄取者,如需返還書面應徵資料,可附回郵信封,俾利郵寄。 三、線上應徵:請至「人事總處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點選【我要應徵】→【註冊】→【登入】,及維護個人簡歷、履歷(含自傳),並將報名應繳文件(一)至(五)電子檔合併成1個PDF檔案上傳。 備註: 一、本職缺正取1名,得增列候補1名至2名;若甄試成績未達80分者不予錄取,資歷審查合格者,擇優通知參加面試。 二、代理本臺綜合行政職系書記列入115年公務人員初等考試增列任用計畫錄取人員分配職缺,僱用期間自報到日起至上開考試錄取人員分發報到前1日止;如代理原因提前消失時即無條件解僱,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留用或救助。 三、連絡電話: (一)工作項目:節目課/蕭課長 02-25951233轉10。 (二)報名資格:人事室/曹先生 02-25951233轉2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