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徵才機關 | 苗栗縣政府心理健康中心 |
| 人員區分 | 聘用人員 |
| 官職等 | 聘用 |
| 職稱 | 約聘督導 |
| 職系 | 無 |
| 名額 | 2 |
| 性別 | 不拘 |
| 工作地點 | 35-苗栗縣 |
| 有效期間 | 2025-11-27~2025-12-08 |
| 資格條件 | ⼀、符合下列任⼀條件: 1、教育部認可之國內外⼼理、社會⼯作、護理或能治療關系所碩⼠以上學歷或領有⼼理師、社會⼯作師、護理師或能治療師證書並具⼼理衛⽣或精神醫療相關⼯作經驗滿3年以上。 2、教育部認可之國內外⼼理、社會⼯作、護理或職能治療相關系所學⼠以上學歷並具⼼理衛⽣或精神醫療相關⼯作經驗滿5年以上。 ⼆、具電腦基本操作處理能⼒且領有客駕照及具通⼯具尤佳。 三、不得有公務⼈員任⽤法第26條第1項與機關⻑官或單位主管有配偶及三等親以内之關係:如經錄取,撤銷其錄取資格。 |
| 工作項目 | 協助社區⼼理衛⽣中⼼執⾏秘書督導社區⼼理衛⽣中⼼業務(辦理⼼理衛⽣宣導、教育訓練、諮詢、轉介、轉銜服務、資源網絡聯結、精神、⾃殺、物質濫⽤防治、其他⼼理衛⽣等事項及其他臨時交辦事項等業務。 |
| 工作地址 | 苗栗縣政府⼼理健康中⼼(苗栗縣後龍鎮光華路371號)或由本中⼼分配。 |
| 聯絡E-Mail | k46062a8@ems.miaoli.gov.tw |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薪資:約聘7等4階376薪點(約新臺幣54,294元)。 ⼆、檢具⽂件: (⼀)意者請備妥下列相關資料: 1、公務⼈員履歷表(請貼妥照片並請簽名)。 2、⾝分證正反⾯影本。 3、畢業證書影本。 4、相關考試及格證書、相關證書影本(無則免附)。 5、相關經驗證明⽂件影本。 6、男性請附退伍令或免役證明影本(無則免附) 。 (⼆)寄送⽅式: 1、前開資料請以A4格式依序裝訂。 2、信封註明應徵:社區⼼理衛⽣中⼼約聘督導。 3、掛號郵寄(亦可親送或委送)⾄苗栗縣後龍鎮⼤庄⾥21鄰光華路371號,苗栗縣政府⼼理健康中⼼兼任⼈事管理員李先⽣收,並於報名截⽌⽇114年12⽉8⽇下午五點前寄(送)達,逾期或證件不⿑者不予受理及退件;欲退還應徵資料者,請附掛號回郵信封填妥收件⼈姓名及地址,若未附回郵信封者恕不退還。 三、甄選⽅式:採初審、⾯試⼆階段甄選。 (⼀)第⼀階段初審(採書⾯審查:資格符合者擇優通知參加⾯試,未合者則不另⾏通知)。 (⼆)第⼆階段⾯試。 四、錄取通知:錄取⼈員通知報到,未獲錄取者不另⾏通知。 五、聯絡⼈:執⾏秘書鄭⼩姐電話(037)558750或兼任⼈事管理員李先⽣( 037 )558615備註: 1、本職缺公告⾄職缺全數補實,倘若已補實,恕不另⾏通知⾯試。 2、報考⼈所填寫之資料及所繳交之⽂件於錄取後,如發現有偽造或變造情事,查明屬實者,取消錄取資格,倘涉及刑責者移送檢調機關辦理。 3、有關公務⼈員履歷表及具結書,請⾄本徵才公告下⽅下載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