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務部矯正署臺中戒治所 徵求 臨床心理師~2025-11-03

徵才機關 法務部矯正署臺中戒治所 (機關職缺統計)
人員區分 一般人員
官職等 師(三)級
職稱 臨床心理師
職系
名額 1
性別 不拘
工作地點 42-臺中市
有效期間 2025-10-17~2025-11-03
資格條件 (一)公務人員高等考試公職臨床心理師類科考試及格,或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高等考試臨床心理師考試(或檢覈)及格,並取得中央衛生主管機關核發之臨床心理師證書者。
(二)具中華民國國籍且未具他國國籍(大陸地區人民經許可進入臺灣地區者,須在臺灣地區設籍 10 年以上),無特考特用限制調任、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 26 條、第 28 條第 1 項所列各款情事之一及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 21 條第 1 項所訂不得任用之情事。
工作項目 (一)收容人心理狀態評估、輔導處遇規劃與執行。
(二)法務部頒心理處遇評估施測與輸入(入所與出所)。
(三)收容人處遇之規劃、執行、發展或研究,提供教輔人員相關處遇規劃意見等。
(三)自殺防治業務及教化輔導之行政工作。
(四)其他依法規定之業務與長官交辦事項。
工作地址 法務部矯正署臺中戒治所(408283臺中市南屯區培德路3號)。
聯絡E-Mail tcbp@mail.moj.gov.tw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一、報名方式:
(一)報名時應檢附下列表件,未檢附者視為資格不符,不予受理(恕不退件),影本務請註明「與正本相符」並親自簽名。報名表、簡要自傳、醫事人員切結書等應繳之表件格式,請至本所全球資訊網(網址:https://www.tcj.moj.gov.
tw/)電子公佈欄自行下載使用。
1.報名表(請貼妥 1 吋半身正面脫帽彩色照片及身分證正、反面影本)。
2.親筆書寫自傳(1000字以內,請勿用電腦繕打)。
3.切結書。
4.公務人員履歷表(現職公務人員可請人事單位產製,非現職公務人員請自行填寫)。
5.學歷證件影本(凡持外國學歷證件報名者,須繳驗經我國駐外館處驗證之國外學歷證件影本及法院公證之中譯本,始得依規定報名,不得以切結書方式要求報名後再補證)。
6.考試(或檢覈)及格證書影本。
7.中央衛生主管機關核發之臨床心理師證書影本。
8.醫事人員執業登記執照(正、反面)影本。
9.衛生福利部繼續教育積分證明(範例樣式僅供參考)。
10.現任(或曾任)公務人員務請檢附現(前)職派令、最近一筆銓敘審定證明、最近 5 年(109 年~113 年)考績證明及最近 5 年獎懲令(109-114)影本(非現職公務人員無須檢附)。
11.兵役證明(無則免附)。
12.相關工作經歷或專業訓練證明文件影本(無則免附)。
各項應繳驗之表件,寄出前務請仔細檢查,如有使用非本所規定之表件格式或有遺漏、資料不齊或影印不清者,不予受理(恕不退件),以維護其他報名人員之權益;所繳之證明文件影本,經查驗後概不退還。錄取後於報到日應繳驗證件正本,驗畢退還。繳交文件如有虛偽、不實等情事者,撤銷甄選或錄取資格,如涉及刑責,移送檢調單位辦理。
(二)一律採通訊報名,請於114年11月3日前以郵戳為憑,逕寄法務部矯正署臺中戒治所人事室,地址:408283臺中市南屯區培德路3號,並於信封右上角請註明「參加臨床心理師甄選」,逾期概不受理。
二、經審查符合資格人員名單、面試日期及順序,將於本所全球資訊網電子公布欄公告,不另通知;資格不符者恕不另行通知及退件。請務必主動查詢,並不得以未接獲通知等理由要求補救措施。
三、其他注意事項:
(一)本職缺徵才公告屆期如未有足額人員報名,得再延長公告。
(二)本次徵才視成績酌增候補名額 2 名,候補期間 3 個月,並以依序遞補本次公開甄選職缺為限。
四、聯絡方式:如有報名方面疑問請於上班時間內(上午 9 時至 12 時,下午 2 時至 5 時)洽詢本所人事室郭小姐,聯絡電話 04-23803642轉150;如有工作方面疑問請於上班時間洽詢本所輔導科黃科長,聯絡電話04-23803642轉2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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