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徵才機關 | 法務部矯正署自強外役監獄 (機關職缺統計) |
| 人員區分 | 約僱人員 |
| 官職等 | 約僱 |
| 職稱 | 約僱人員 |
| 職系 | 無 |
| 名額 | 1 |
| 性別 | 不拘 |
| 工作地點 | 97-花蓮縣 |
| 有效期間 | 2025-10-22~2025-11-03 |
| 資格條件 | (一)學歷:公立或立案之私立高級中等以上學校畢業,或依教育法令規定具有同等學歷,持有證明文件。 (二)具中華民國國籍且未兼具外國國籍者。 (三)品性良好及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28條所列不得任用情事。 (四)體格檢查(錄取後繳交):體格檢查須由下列醫療機構辦理之:1、公立醫院。2、教學醫院。3、直轄市及縣(市)衛生局所屬各鄉(鎮、市、區)衛生所。4、衛生福利部中央健康保險署所屬各聯合門診中心。體格檢查表內有下列情形之一,為體格檢查不合格: (1) 視力:各眼裸視未達0.2,但矯正視力達1.0者不在此限。(2) 聽力:矯正後優耳聽力損失逾90分貝。(3) 辨色力:色盲或色弱。(4) 單手拇指、食指或其他三手指中有二手指以上缺失或不能伸曲張握自如。(5) 手臂不能伸曲自如或兩手伸臂不能環繞正常。(6) 雙下肢明顯不能蹲下起立或原地起跳明顯不能自如。(7) 有客觀事實足認其身心狀況不能執行職務。(8) 肺結核痰塗片呈陽性反應,或X光檢查患有活動性結核病者(此項可擇一檢查)。(9) 罹患其他無法治癒之重症疾患,致不堪勝任職務者。 僱用報酬依「約僱人員報酬標準表」之條件支給: (一)國內外專科以上學校畢業者;高級中等學校畢業,並具有與擬任工作性質相當之訓練6個月以上或2年以上之經驗者,五等280薪點月酬約44,072元。 (二)高級中等學校畢業,並具有與擬任工作性質相當之訓練3個月以上或1年以上之經驗者,四等250薪點月酬約39,850元。 (三)高級中等學校畢業者,三等220薪點月酬約35,728元。 歡迎具原住民身分者報名參加。僱用期間:本次甄選經錄取者,僱用期間自受僱之日起至114年司法特考四等考試監所管理員類科考試錄取人員分發報到之前1日(預計115年3月底)。 |
| 工作項目 | 辦理本監男性收容人提帶、秩序維護及警戒安全等直接戒護勤務工作(含夜間勤務)及其他交辦事項。 |
| 工作地址 | 花蓮縣光復鄉大全村建國路1段自強新村1號(法務部矯正署自強外役監獄) |
| 聯絡E-Mail | jcop@mail.moj.gov.tw |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報名應繳證件:(一)報名簡歷表1份。(二)身分證正、反面影本1份。(三)戶籍謄本(原住民族請檢附)。(四)最高學歷證件影本1份。(五)退伍令影本1份(未役者免附)。(六)切結書1份。(七)同意素行調查書。以上應繳證件一律抽存,不予退還。繳交文件如有虛偽、不實等情事者,取消甄選資格,如經錄取,註銷錄取資格,如涉及刑事,移送檢調單位辦理。自即日起至114年11月3日止,相關報名表件(以郵戳為憑)寄達本監人事室,信封註明應徵約僱管理員,或親自送達本監(地址:976007花蓮縣光復鄉大全村建國路1段自強新村1號人事室,聯絡電話:03-8703916徐小姐),逾期或應繳證件不全者視同未報名。 資格審查及甄試:經書面審查符合資格者通知面試,另面試當天請攜帶有相片之身分證件(身分證、駕照或健保卡),以利核對身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