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機關 | 新竹縣竹東地政事務所 (機關職缺統計) |
人員區分 | 其他人員 |
官職等 | |
職稱 | 約用人員 |
職系 | 無 |
名額 | 1 |
性別 | 不拘 |
工作地點 | 31-新竹縣 |
有效期間 | 2025-05-28~2025-06-03 |
資格條件 | 1.高級中等學校(含)以上畢業者。 2.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迴避任用、第28條不得任用情事之一者 。 3.具備基本電腦操作、文書處理等能力,肯學習態度積極、工作認真。 4.具地政相關經驗者尤佳。 |
工作項目 | 1.複丈案件移(結)案、協助測量課圖庫檔案管理。 2.複丈業務通知郵寄。 3.輪值接聽總機。 4.支援多功能櫃台案件收發。 5.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
工作地址 | 新竹縣竹東鎮長安路124巷8號 |
聯絡E-Mail | 1003555@hchg.gov.tw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1. 應徵人員請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點選「我要應徵」,連結至「不須具公務人員任用資格職缺應徵平臺」,填寫履歷資料(含簡要自傳及照片),並將身分證正反面影本、最高學歷證件、退伍令、具地政工作或其他公務機關經驗證明等文件掃描合併為1個電子檔上傳,點選【確定應徵】進行本職缺應徵,未完成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線上報名,恕不受理,亦不受理郵寄報名。 2. 本所將對報名資料進行書面初審,擇優通知甄(面)試,若未獲通知及未獲遴用者,恕不退件,惟應徵人員均不適當時,本所得予從缺,甄試時間及地點另行通知。 3. 本次甄選除正取名額外,得視成績增列候補名額1至2名,正取人員未報到或在職期間因故離職,由備取人員依序遞補,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3個月。 4. 本職缺預定僱用期間自報到日起至114年12月31日止(依法簽訂勞動契約,契約期滿表現良好,如新年度尚有相關預算,經考核成績優良者,將再行續約),僱用期間依新竹縣政府核定公文辦理為準,如未經核定,應即無條件解僱,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留用或救助;月酬薪資支給現為31,450元。 5. 接洽電話(03)595-7789轉507盧小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