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機關 | 衛生福利部北區兒童之家 (機關職缺統計) |
人員區分 | 一般人員 |
官職等 | 委任第1職等至委任第3職等 |
職稱 | 書記 |
職系 | 社勞行政 (職系職缺統計) |
名額 | 1 |
性別 | 不拘 |
工作地點 | 33-桃園市 |
有效期間 | 2025-06-02~2025-06-16 |
資格條件 | (一) 經銓敘審定委任第1職等至第3職等之現職公務人員,且須具社勞行政職系任用資格(同職組各職系職務間得予調任)。 (二) 熟悉公文及電腦文書處理軟體操作,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迴避任用、第28條不得任用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各款情事者。 (三) 學經歷:大學以上學校畢業(男性須役畢或免服兵役)。 (四) 具耐心、細心、規劃及協調溝通能力。 (五) 專業專長:excel、word等電腦文書能力。 |
工作項目 | (一) 檔案管理。 (二) 小額採購。 (三) 與家童有關之財物管理業務。 (四) 其他臨時交辦事項(如團膳業務、資源連結等)。 |
工作地址 | 桃園市蘆竹區中山路108巷36號(距中山高南崁交流道約2公里),位於南崁國中高中附近。 |
聯絡E-Mail | nhc003@nrch.mohw.gov.tw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一) 聯絡人:人事室胡小姐03-3222084-203或行政室蔡室主任03-3525634-209。 (二) 意者請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人事服務網(e-cpa)事求人-我要應徵,並檢附相關學經訓練證明文件及公務人員履歷表。 (三) 本案得視應徵人員之學經歷專長擇優通知面試,分數未達70分者不予錄取,未獲錄取者不再通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