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機關 | 國立溪湖高級中學 (機關職缺統計) |
人員區分 | 其他人員 |
官職等 | 師(三)級 |
職稱 | 護理師 |
職系 | 無 |
名額 | 1 |
性別 | 不拘 |
工作地點 | 50-彰化縣 |
有效期間 | 2025-03-19~2025-03-31 |
資格條件 | (一)具中華民國國籍且未具他國國籍,無特考特用限制調任、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第1項、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情事者、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1條第1項及護理人員法第6條所定不得任用之情事者。 (二)依醫事人員人事條例第4條規定具有下列資格之一者: 1、經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考試醫事相關類科考試及格並取得中央衛生主管機關核發之護理師專門職業證書者。 2、公務人員考試醫事相關類科考試及格並取得中央衛生主管機關核發之護理師專門職業證書者。 (三)曾任區域醫院等級(含)以上臨床護理工作累積年資3年(含)以上。(所列各項年資須合計3年(含)以上,並持有服務證明者)。 |
工作項目 | (一)全校師生每日傷病救護。 (二)中午12:00~13:00輪值傷病工作。 (三)辦理全校學生團體保險加保、申請及理賠業務。 (四)健康中心醫療器材與外用藥品之評估、編列,申購、管理及清潔維護。 (五)醫事人員執勤、補休申請及公會會費、證照換發…等護理行政業務。 (六)教職員工生流感疫苗(公費疫苗)接種工作調查、聯繫和執行。 (七)合約醫院簽約結盟業務,推動校園師生健康。 (八)健康中心志工遴選和教育訓練,證書、時數…等。 (九)校園菸檳防制及戒治教育輔導工作。 (十)運動會、預賽及校際體育競賽、民防演練、國中教育會考…等緊急救護站設置。 (十一)協助監督校園食品安全、合作社及便當公司食材登錄和申報工作。 (十二)辦理學生與教職員工CPR及AED急救教育研習。 (十三)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
工作地址 | 國立溪湖高中(彰化縣溪湖鎮大溪路二段86號) |
聯絡E-Mail | t0356@mail.hhsh.chc.edu.tw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一)連絡方式:請洽人事室劉主任、巫小姐(04-8826436#1810、1800)。 (二)報名日期及方式:請於114年3月31日(星期一)以前,自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網站,點選「我要應徵」,檢視並確認「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內容無誤後,點選【應徵職缺】,將應繳表件(請依序整理掃描成一個PDF檔)上傳,未於期限前完成者視同未報名(請勿寄送紙本資料報名)。 (三)甄選簡章詳如下方附件,另相關附件檔及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應徵操作手冊請至本校網頁下載(https://www.hhsh.chc.edu.tw)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