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機關 | 臺灣士林地方法院 (機關職缺統計) |
人員區分 | 一般人員 |
官職等 | 薦任第7職等至薦任第9職等 |
職稱 | 公證人 |
職系 | 司法行政 (職系職缺統計) |
名額 | 1 |
性別 | 不拘 |
工作地點 | 10-臺北市 |
有效期間 | 2025-04-01~2025-04-08 |
資格條件 | (一)經高等考試公證人考試及格並經銓敘部審定合格實授。 (二)熱忱務實,擅溝通協調,具外語能力,熟稔公文寫作及電腦文書處理。 (三)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迴避任用及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公務人員考試法第12條不得擔任公務人員各款情事,且無限制調任及大陸地區人民來臺定居設籍未滿10年之情形者。 |
工作項目 | 辦理公證人相關業務。 |
工作地址 | 臺灣士林地方法院公證處(內湖辦公大樓、臺北市內湖區民權東路6段91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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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聯絡電話:(02)2831-2321分機1151人事室王小姐。 簡章備索請逕至司法院或本院網站「徵人啟事」下載; 司法院網址:https://www.judicial.gov.tw/、 本院網址:https://sld.judicial.gov.tw/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