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士林地方法院 徵求 公證人~2025-04-08

徵才機關 臺灣士林地方法院 (機關職缺統計)
人員區分 一般人員
官職等 薦任第7職等至薦任第9職等
職稱 公證人
職系 司法行政 (職系職缺統計)
名額 1
性別 不拘
工作地點 10-臺北市
有效期間 2025-04-01~2025-04-08
資格條件 (一)經高等考試公證人考試及格並經銓敘部審定合格實授。
(二)熱忱務實,擅溝通協調,具外語能力,熟稔公文寫作及電腦文書處理。
(三)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迴避任用及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公務人員考試法第12條不得擔任公務人員各款情事,且無限制調任及大陸地區人民來臺定居設籍未滿10年之情形者。
工作項目 辦理公證人相關業務。
工作地址 臺灣士林地方法院公證處(內湖辦公大樓、臺北市內湖區民權東路6段91號)。
聯絡E-Mail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聯絡電話:(02)2831-2321分機1151人事室王小姐。
簡章備索請逕至司法院或本院網站「徵人啟事」下載;
司法院網址:https://www.judicial.gov.tw/、
本院網址:https://sld.judicial.gov.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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