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機關 | 教育部 (機關職缺統計) |
人員區分 | 主計人員 |
官職等 | 委任第5職等或薦任第6職等至薦任第7職等 |
職稱 | 組員 |
職系 | 會計審計 (職系職缺統計) |
名額 | 1 |
性別 | 不拘 |
工作地點 | 33-桃園市 |
有效期間 | 2025-04-01~2025-04-17 |
資格條件 | 1.大學(含)以上畢業。 2.高考(含相當等級)及格之現職主計人員,或符合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第1項第8款第2目之育嬰留停主計人員。 3.熟諸主計法規、政府採購法及內部審核等相關法令規定。 4.熟諳電腦視窗軟體(Excel、Word、Power Point等)及網路等系統操作。 5.善於溝通協調,具作業基金實務經驗者尤佳。 備註:本職缺應徵資格為教育部會計處及所屬主計機構以外之人員。 |
工作項目 | 會計相關業務及其他交辦事項。 |
工作地址 | 桃園市中壢區中大路300號 |
聯絡E-Mail | pauline@cc.ncu.edu.tw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電話:03-4227151分機57053范小姐(信箱:pauline@cc.ncu.edu.tw) 一、本職缺為(國立中央大學、委任第5職等或薦任第6職等至薦任第7職等、組員) 二、報名方式:本職缺應徵採線上作業,無須郵寄紙本資料。請確實至ecpa人事服務網/「公務人員個人資料服務網(MyData)核對個人資料正確性(主計總處核定之優秀主計人員須登錄於獎懲欄位,英語、日語、法語、德語、西語、原住民語或客語能力測驗合格並領有證書,須登錄於專長欄位;個人資料有錯誤或遺漏處,請先聯繫服務機關人事單位修正),並登打簡要自述。依本系統之職缺公告資料左下角「現職公務人員應徵作業說明」及步驟提示訊息,於公告期限內完成報名作業,並請同步使用應徵者履歷調閱功能。 三、報名上傳資料: 1.「公務人員個人資料服務網(MyData)」資料有誤或未及更新之佐證文件檔案(無則免附)。 2.經主計總處認證之專業訓練,時數將以1.5倍計算,請至「eBAS/主計人員人事應用系統/主計人員訓練管理資訊系統/訓練資訊公告區/個人訓練查詢/個人認證訓練紀錄」下載現職及同序列職務期間之訓練資料(最長可採計5年),於報名時上傳PDF檔,其他無關專業訓練認證部分的資料,請勿檢送,以避免造成計算困擾。 3.任現職未滿1年者,請檢附最後1次派令掃描檔。 四、報名人數過多時,本職缺得就報名參加且符合該職缺遴選資格條件之基本選項、工作績效項下之「考績(成)」、「獎懲」、「重大殊榮」、「總處核定之優秀主計人員」及職務適任性項下之「語言能力」、「職務歷練」、與「職務訓練及進修」項目之分數,配合逐級陞遷之優先順序擇定參加面試序列,評選出積分較高5人以上(至少為5人,但符合資格條件者未達5人時,則為全部)進行面談,未獲通知面試或未獲錄取者恕不通知。 五、擇優錄取候補人員2名,候補期間5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 六、應徵人員報名本職缺後,相關個人資料將以系統登載為依據,不全或有誤部分不予採計,相關資料如有偽造、變造、假借、冒用等情事,一經查明,已錄取者,撤銷錄取資格;其涉及刑事責任者,移送檢察機關辦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