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北市大安地政事務所 徵求 契僱測量助理~2023-08-04

徵才機關 臺北市大安地政事務所 (機關職缺統計)
人員區分 其他人員
官職等 月支報酬約新臺幣33,500元
職稱 契僱測量助理
職系
名額 1
性別 不拘
工作地點 10-臺北市
有效期間 2023-07-18~2023-08-04
資格條件 (一)高中(職)以上學校畢業或具有同等學歷者。
(二)工作積極認真、服務態度良好、無不良紀錄,具溝通協調能力、基本電腦文書及繪圖軟體操作能力,並能配合業務調整者。
(三)曾辦(協)理地政事務所土地複丈建物測量,或擔任服務櫃檯(具測量相關法令知識)等工作經驗1年以上者尤佳。
(四)未具雙重國籍之中華民國國民,無工友管理要點第4、5點、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1條第1項及公職人員利益衝突法第2條第1項第2款、第3條等不得僱用及迴避僱用之情事。
工作項目 (一)協助辦理土地、建物內外業測量業務。
(二)協助辦理圖庫管理業務。
(三)辦理謄本核發及登記桌業務。
(四)輪值服務台、案件補正櫃台及工作站。
(五)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工作地址 臺北市大安區信義路4段335巷6號
聯絡E-Mail a16060520@gov.taipei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一)請於公告日期截止前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網頁-本職缺公告點選「我要應徵」,連結登入「不須具公務人員任用資格職缺應徵平台」線上填寫完整履歷資料(含學經歷、自傳等),依序進行本職缺應徵及完成授權同意開放履歷調閱,並將最高學歷證書、工作經歷或訓練等證明文件掃描合併成1份PDF檔上傳;逾期報名、資料檢附不齊者恕不受理,亦不另行通知補(退)件。
(二)經書面審查符合資格條件及用人需求者,將擇優通知面試;經通知無法親自參加面試者視同放棄應徵,未獲通知面試或錄取者,恕不另行通知及退件。
(三)本職缺正取1名,另得增列候補2名(得採不足額錄取),候補期間為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3個月。
(四)本職缺係職務代理人,月支報酬約新臺幣33,500元,僱用期間自實際到職日起至112年12月31日止,惟僱用期限結束或僱用原因消失時即無條件解僱,並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留用或救助。
(五)聯絡電話:02-27548900分機201周課長、506杜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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