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徵才機關 | 臺北市政府地政局土地開發總隊 (機關職缺統計) |
| 人員區分 | 一般人員 |
| 官職等 | 委任第3職等至委任第5職等 |
| 職稱 | 辦事員 |
| 職系 | 綜合行政 (職系職缺統計) |
| 名額 | 1 |
| 性別 | 不拘 |
| 工作地點 | 10-臺北市 |
| 有效期間 | 2025-11-21~2025-12-03 |
| 資格條件 | (一)大學以上畢業。 (二)初等考試、普通考試或相當等級考試及格,具綜合行政職系任用資格之公務人員。 (三)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第28條第1項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第1項各款規定之情事者。 (四)具文書或檔案管理相關經驗者尤佳。 (五)具一般公文處理及電腦操作能力。 (六)工作積極、有服務熱誠、溝通能力良好。 |
| 工作項目 | (一)辦理檔案管理業務及庫房維護管理。 (二)協助辦理文書稽核相關事項。 (三)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
| 工作地址 | 臺北市信義區莊敬路391巷11弄2號3樓 |
| 聯絡E-Mail | gz_18003@gov.taipei |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符合前列資格條件者,請於114年12⽉3⽇前⾄⾏政院⼈事⾏政總處「事求⼈」網⾴-本職缺公告點選「我要應徵」,連結⾄職缺應徵系統,確認「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內容無誤,點選【應徵職缺】(須填寫簡要⾃述及上傳照片)並完成授權同意開放履歷給徵才機關調閱,上傳附件應包含最⾼學歷證件、考試及格證書、最近3年考績通知書、現職派令及銓敘部審定函及相關英語能⼒測驗合格證書等影本。 (⼆)初審資格條件符合者,由本總隊擇優通知⾯試(不符合者或未獲錄取者,恕不另⾏通知)。 (三)本次徵才正取1名,得增列候補1名,候補⼈員依序遞補原公開甄選職缺或職務列等相同、⼯作性質相近之職缺,候補期間⾃甄選結果確定之翌⽇起算3個⽉。 (四)聯絡電話:02-87807056轉703張⼩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