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徵才機關 | 新竹市警察局 (機關職缺統計) |
| 人員區分 | 其他人員 |
| 官職等 | |
| 職稱 | 約用人員 |
| 職系 | 無 |
| 名額 | 1 |
| 性別 | 不拘 |
| 工作地點 | 30-新竹市 |
| 有效期間 | 2025-11-21~2025-11-28 |
| 資格條件 | 1.具有中華民國國籍,18歲以上60歲以下具國內高中(職)以上學校畢業或同等學歷。 2.性別不拘,須為身心健康、負責盡職、吃苦耐勞者,男需役畢或免役。 3.具備word及excel基本電腦文書處理能力。 4.自備警察刑事紀錄證明(良民證)。 |
| 工作項目 | 1.秘書科業務(行政助理及公文傳遞、檔案管理) 。 2.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
| 工作地址 | 新竹市警察局(300新竹市中山路1號) |
| 聯絡E-Mail | |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1.薪資:依據新竹市政府及所屬機關學校約用人員薪資支給標準表起薪,錄取人員由本局通知報到進用。 2.相關福利:享勞保、健保、年終工作獎金、生日禮卷、文康社團活動等福利。 3.符合前項資格條件且有意願者,請於114年11月28 日前檢具個人履歷資料(含履歷表個人半身照片、自傳、日間聯絡電話,請列明符合資格條件之學經歷)、最高學歷證書影本、身分證正反面影本或相關經歷證件影本等,以上資料請以A4格式依序裝訂,並於信封上註明「應徵秘書科約用人員」,於114年11月28日寄至30046新竹市中山路1號秘書科吳小姐收(郵寄者以郵戳為憑,逾期者恕不受理報名)。履歷資料登載不完整或證件影本缺漏不全者,視同資格不符,不再通知補件。 4.本職缺資格符合者,另行擇優通知面試及相關測驗,資格不符者,恕不通知亦不退件,未獲錄取者,不另行通知。本職缺視需要增列備取2名,資格符合候補者,候補期間為3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 5.僱用期間:自實際到職日起雇用,雇用期間如需終止契約依勞動基準法相關規定辦理。 6.聯絡電話:03-5239494秘書科吳小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