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機關 | 新北市鶯歌區公所 (機關職缺統計) |
人員區分 | 其他人員 |
官職等 | 5等約僱人員 |
職稱 | 約僱人員 |
職系 | 無 |
名額 | 1 |
性別 | 不拘 |
工作地點 | 23-新北市 |
有效期間 | 2023-04-11~2023-04-17 |
資格條件 | 1.專科(含)以上畢業。 2.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不得任用」等各款情事。 3.品行端正,具服務熱忱及電腦文書處理能力 。 4.具汽.機車駕照者尤佳 |
工作項目 | 1、辦理社會福利相關業務 2、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
工作地址 | 新北市鶯歌區仁愛路55號(鶯歌火車站前) |
聯絡E-Mail | ao4569@ntpc.gov.tw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一、受理期限及方式:自112年4月11日至112年4月17日止,以郵寄(或逕送)新北市鶯歌區仁愛路55號人事室鍾主任收(112年4月17日截止收件,須於112年4月17日下班前寄達,非以郵戳日期為憑,信封封面請註明應徵『社勞行政職系課員職務代理人』)。 二、應備證件:1新北市政府非編制人員甄選報名表(含自傳,須親筆簽名,請至「新北市政府人事處」網頁下載https://www.personnel.ntpc.gov.tw/home.jsp?id=fa9e8e9a4951a136)。2.最高學歷證書影本。3.英檢證明文件(無則免附)。4.國民身分證正反面影本(註明僅供查驗身分使用)。5.相關經歷及專業訓練、證照等證件(2-5影本即可)。 三、僱用期間至112年公務人員高等考試三級考試錄取人員分發報到前1日(約至112年10月中、下旬),月薪約為新臺幣36,316元整。 四、合於初審資格條件者,擇優另行通知面談,資格不合或未獲錄取者恕不退件。另如需返還書面應徵資料,請附回郵信封俾利郵寄。 五、本次公開甄選,依名次增列候補1-2名,候補期間為3個月,期滿如未經通知遞補,即喪失候補資格。 六、寄送地址:新北市鶯歌區仁愛路55號,聯絡人及電話:02-26780202轉225鍾主任,另洽詢工作內容請電02-26780202轉123楊課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