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機關 | 臺中市政府衛生局 (機關職缺統計) |
人員區分 | 聘用人員 |
官職等 | |
職稱 | 聘用人員(自殺關懷訪視員) |
職系 | 無 |
名額 | 5 |
性別 | 不拘 |
工作地點 | 42-臺中市 |
有效期間 | 2025-03-24~2025-06-20 |
資格條件 | 1.學歷要求:具備以下資格其中一項: (1)、教育部認可之國內外醫學、護理、心理、社會工作、職能治療、公共衛生等相關系所學士以上學歷。 (本計畫核定前已任職為自殺關懷訪視員者,其科系不受上開限制。) (2).具上開系所碩士以上學歷。(本計畫核定前已任職為自殺關懷訪視員者,其科系不受上開限制。) (3).領有醫師、護理師、心理師、社會工作師、職能治療師、公共衛生師或醫事人員相關證書。 2.科系要求:詳如上述學歷要求 3.駕照要求:需具備機車或汽車駕照(請檢附證明文件) 4.工作經驗:詳如上述學歷要求 5.語文能力要求:英語普通、台語普通 6.使用電腦能力:具電腦基本操作、文書處理、網際網路操作能力。 |
工作項目 | 1.辦理自殺個案關懷訪視,並負責社區宣導、網路協調、多元資源連 結轉介、個案討論、危機處理及行政業務等工作。 2.加強自殺個案與社區溝通及融合,支持個案於社區中生活。 3.依精神衛生法及自殺個案通報關懷作業流程,視業務輪班或值班, 另必要時須配合假日或夜間出勤。 4.執行臨時交辦事項及調派任務。 5.工作時間:日班自 8 時至 17 時(必要時需配合業務加班及夜間、假日出勤) 6.休假方式:周休二日 7.核薪方式:月薪 (依照強化社會安全網計畫核定,月薪41,528元(薪點296),每月風 險工作補助700 元。) 8.僱用期限:定期契約(自報到日起至114年12月31日止。) |
工作地址 | 1.依業務需求須接受本局工作地點調動。 2.工作地點:臺中市政府衛生局及分區社區心理衛生中心(包含豐原區、西屯區、東區、潭子區、太平區、大甲區等新設分區)。 |
聯絡E-Mail | m01112@taichug.gov.tw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1.應徵方式: (1)一律書面報名,於114年6月20日前或職缺徵滿為止(郵戳為憑)寄送「臺 中市政府衛生局(臺中市豐原區中興路136號)心理健康科蔡小姐(#102) 收」,並於信封外註明「應徵強化社會安全網第二期計畫-自殺關懷訪視員」。 (2)本職缺將於每2週更新尚餘缺額,直至補足人員後下架公告,如有意應徵 者請盡速依上開所示,完成履歷遞送,預計每週辦理1次面試,所採計的履歷收件日期為前一週的星期五送達為主。 2.檢附資料(請檢附以下證件影本(A4格式),並依順序裝訂俾利審查): (1)履歷表含個人自傳【須條列說明工作經驗(含服務單位、到職起訖年月、目前在職情形)並說明對業務規劃、如何精進或期許等內容】。 (2)國民身分證影本(須正反面影印)。 (3)最高學歷證明影本(應屆畢業生請填具本公告附件之切結書,並一併檢附)。 (4)各類師級人員應檢附證照證明文件(與應徵職務相關)。 (5)汽機車駕照影本及身心障礙手冊影本(無則免)。 (6)相關工作經驗之證明 (需由服務機關開立之工作證明,工作內容須敘明,請勿提供勞保投保薪資明細)。 3.甄選方式: (1)書面審查資格符合後,擇優辦理面試,面試預計每週辦理1次,地點及時間另以電話通知,請務必留下正確聯絡方式。 (2)面試完畢後將於臺中市政府衛生局官網>公告訊息>最新消息,定期發布錄取結果。 (3)本職缺歡迎身心障礙身分者投遞,如經評估得以勝任職務,將優先錄取具身心障礙身分者。 (4)甄選錄取人員名單將公告於本局網站。如正取人員因故無法完成報到,由備取人員遞補(備取期間自甄選結果公告之翌日起算5個月內有效;如正取人員因故無法完成報到或5個月內離職,得通知備取人員遞補)。 (5)若書面資料不齊全、資格不符或未獲錄取者,恕不另通知。如有虛偽不實等情事,取消甄選資格;若經錄取,取消錄取資格,涉及刑責者,應試者自行負責 (6)另如有應屆畢業生未能於面試前提供學歷證明文件者,錄取後應於到職日前繳驗學歷證明文件予本局,如屆期而未繳驗或繳驗之證件經審查不符資格者,取消錄取資格。 4.其他: (1)本公告內容如有未盡事宜,悉依相關規定辦理,本局得保有修改及最後解釋之權利。 (2)聯絡方式:承辦人—蔡小姐(04)25155148分機10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