彰化縣政府 徵求 科員~2025-04-07

徵才機關 彰化縣政府 (機關職缺統計)
人員區分 一般人員
官職等 委任第5職等或薦任第6職等至薦任第7職等
職稱 科員
職系 社勞行政 (職系職缺統計)
名額 1
性別 不拘
工作地點 50-彰化縣
有效期間 2025-03-27~2025-04-07
資格條件 1. 經公務人員高等考試(或相當等級以上考試,含委升薦任官等考試或訓練合格)及格,具社勞行政職系任用資格之現職公務人員。
2. 具大學以上學歷。
工作項目 辦理社會救助業務及上級交辦事項。
工作地址 彰化市中山路二段416號(本府社會處)
聯絡E-Mail rebecca75018@email.chcg.gov.tw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1. 應徵前請務必至人事服務網(eCPA)/應用系統/公務人員個人資料服務網(MyData),確認個人資料正確性,有錯誤或遺漏處,請先聯繫服務機關人事單位修正,並請登打簡要自述。應徵本職缺後,相關個人資料將以MyData登載為依據,不全或有誤部分不予採計。
2. 請於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點選「我要應徵」,檢視並確認「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內容(請將個人大頭照掃描為PDF檔案上傳,未上傳者,視同資格不符),點選【應徵職缺】依程序進行本職缺應徵並完成授權同意開放履歷給徵才機關調閱。
3. 經審查符合資格條件及用人需求者,擇優通知參加面試或業務測驗;不符資格或未獲錄取者,恕不另行通知。
4. 本項甄選結果得視需求增列候補人員2名,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5個月內。錄取結果將登載於本府全球資訊網(網址:https://www.chcg.gov.tw/ch2/index.aspx)首頁 > 徵才資訊 > 本府徵才錄取公告項下。
5. 應徵人員如欲詢問工作內容,請洽社會處聯絡人:陳督導,(04)7532237。
6. 如有其他疑問,請電洽彭小姐(04)7531423。
★備註:
應徵人員須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第1項各款、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及特考特用限制轉調之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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