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業部畜產試驗所東區分所 徵求 助理研究員~2025-03-31

徵才機關 農業部畜產試驗所東區分所
人員區分 一般人員
官職等 薦任第6職等至薦任第7職等
職稱 助理研究員
職系 動物技術 (職系職缺統計)
名額 1
性別 不拘
工作地點 95-臺東縣
有效期間 2025-03-24~2025-03-31
資格條件 1.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 條第1 項、第28 條第1 項各款、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 條各款情事、無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1條第1 項不得任用事項。
2.無限制調任情事,並具調任動物技術職系薦任第6職等任用資格者。
3.國內外大學以上畜牧、動物科學、獸醫或生命相關科系畢業。
工作項目 1. 辦理小型豬飼養管理及繁殖試驗之研究。
2. 辦理動物照護、自衛防疫、疫病防治及場區生物安全維護。
5.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工作地址 臺東縣卑南鄉賓朗村27鄰30號
聯絡E-Mail wjwu@mail.tlri.gov.tw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1. 請於114 年3 月31日前點選「我要應徵」功能鍵,持自然人憑證或健保卡登入後,核對個人資料及繕打自傳(300字以上),並依序合併掃描上傳所列資料:(1)考試及格證書、(2)最高學歷證書(國外學歷證書應另檢附我國駐外機構認證之中譯本)與相關科系碩士論文、(3)現職銓敘部銓敘審定函、(4)現職派令、(5)最近5年考績通知書、(6)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陞遷法第12條具結書、及(7)其他相關專長證照、證書或證明文件(無則免附)。資料不全或不符報名規定者,視為資格不符。
2. 符合資格者本分所擇優面試(時間及地點另行通知),如因所提供之聯絡電話或電子郵件錯誤至未能聯繫、通知後未到或不克參加者,均視同放棄。
3. 本甄選職缺錄取正取1名(如無適當人員得予從缺),並視成績酌增備取人員2名,備取人員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5個月,並以依序遞補本公開甄選職缺或職務列等相同、性質相近之職缺為限。甄選後未錄取者,恕不另行通知及退件。
4. 聯絡電話:03-9503107;甄選作業問題請洽分機201,吳先生。應徵人員如欲詢問工作內容,請逕洽用人單位吳主任,電話089-224634轉分機2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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