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機關 | 臺北市市場處 (機關職缺統計) |
人員區分 | 駐衛警 |
官職等 | |
職稱 | 隊員 |
職系 | 無 |
名額 | 5 |
性別 | 不拘 |
工作地點 | 10-臺北市 |
有效期間 | 2025-03-24~2025-04-24 |
資格條件 | ※本職缺限臺北市政府所屬機關學校現職駐衛警察報名※ 一、身體健康、體能良好,經公立醫院檢查合格者。 二、素行良好、儀表端莊、言語清晰。 三、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規定之情事。 四、具工作熱忱、處事積極、團隊榮譽感強。 五、能配合市場營業,依班表輪值者。 |
工作項目 | 一、本處及所屬市場的各項安全維護勤務。 二、公有市場、批發市場、攤販集中場交易秩序的管理及執行。 三、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
工作地址 | 臺北市大同區迪化街一段21號6樓〈捷運松山新店線至「北門站」2號或3號出口,沿塔城街往北步行約10分鐘,永樂市場6樓〉 |
聯絡E-Mail | az1016@gov.taipei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符合資格條件且有意願者,請依下列事項辦理: 1.檢附個人履歷表、最近5年考成、獎懲資料。以上資料請依序雙面列印,統一於左上角裝訂。 2.於114年4月24日前寄臺北市大同區迪化街一段21號5樓市場處人事室收〈以郵戳為憑,逾期恕不受理,合格者通知甄審,不合格者恕不通知亦不退件,並請於信封上註明「應徵駐衛警察」字樣〉。本處擇優面試,不合者恕不通知,如需返還書面應徵資料,可附回郵信封,俾利郵寄。如需詢問工作內容,請洽駐警隊:林隊長02-25505220#2026;人事業務請洽:林小姐 02-25505220#270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