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機關 | 苗栗縣頭屋鄉公所 (機關職缺統計) |
人員區分 | 約僱人員 |
官職等 | 約僱2等190薪點(月薪26400元) |
職稱 | 約僱職務代理人 |
職系 | 無 |
名額 | 1 |
性別 | 不拘 |
工作地點 | 35-苗栗縣 |
有效期間 | 2023-04-25~2023-04-28 |
資格條件 | 1.國中以上學校畢業。 2.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第1項及行政院與所屬中央及地方各機關約僱人員僱用辦法第4條規定情事之一者。 3.具電腦文書處理能力。 4.認真負責、配合度高、具服務熱忱及良好溝通協調能力。 |
工作項目 | 辦理地政、防災、三七五租約等相關業務及臨時交辦事項。 |
工作地址 | 頭屋鄉公所(苗栗縣頭屋鄉頭屋村中正街48號) |
聯絡E-Mail |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一)意者請於112年04月28日前檢具個人履歷表(附照片)、最高學歷證書影本(註記本影本與正本無訛並簽名)、身分證正反面影本各1份,採親自報名或掛號郵寄方式均可。以掛號郵寄時請寄苗栗縣頭屋鄉頭屋村中正街48號民政課收,逾期不受理(以郵戳為憑)。 (二)書面初審合格者,通知參加面試;經錄取者由本所通知當事人,依規定辦理僱用手續,資格不合或未錄取者不另通知及退件。 (三)本次僱用人員為書記之職務代理人,僱用期間:預計任用之日起至113年2月24日止或該員留職停薪原因消滅止,即無條件解僱,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留用或救助。 (四)聯絡人:陳先生;聯絡電話:037-250078#4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