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機關 | 衛生福利部澎湖醫院 (機關職缺統計) |
人員區分 | 其他人員 |
官職等 | 師三級 |
職稱 | 醫事檢驗師 |
職系 | 無 |
名額 | 正取1名 |
性別 | 不拘 |
工作地點 | 88-澎湖縣 |
有效期間 | 2023-04-18~2023-04-24 |
資格條件 | 一、具中華民國國籍、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第28條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各款情事之一者。 二、領有醫事檢驗師執照、醫事檢驗師證書及考試及格證書。 三、教育部認可之國內大專(含)以上醫事檢驗相關科(系)所畢業,外國學歷需經相關公立單位認證。 |
工作項目 | 一、門診、急診及住院病人之檢驗業務。 二、醫事檢驗科有關之衛生教育。 三、配合輪值班。 四、其他有關醫事檢驗及交辦事項。 |
工作地址 | 衛生福利部澎湖醫院(澎湖縣馬公市中正路10號) |
聯絡E-Mail | person@pngh.mohw.gov.tw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一、報名方式:於112年4月24日前掛號郵寄報名,或直接送交報名資料至本院人事室。信封外請註明報名應徵職稱。 二、報名應檢附證件資料(請用A4影印裝訂): 1、履歷表(內貼2吋半身照片,並註明聯絡電話、電子郵件信箱,符合應具之資格條件務必詳實填寫,親自簽名蓋章)。 2、個人身份證(正反面影本) 3、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影本 4、考試及格證書及相關證照、證書影本 5、 其他證書、年資證明文件...等 三、郵寄地址:衛生福利部澎湖醫院 人事室收 (澎湖縣馬公市中正路10號) 四、書面審查: 1、證書(10分):醫事專業相關訓練證明書或其他醫檢相關學會認證考試通過證書每項1分,最高10分。需檢附具醫檢專業相關訓練並取得通過證明書或其他醫檢相關學會認證考試通過證書,例如:人體寄生蟲鏡檢考試合格證書、血液型態判斷之合格證書、醫事人員品質提昇計畫訓練證明、TAF內部稽核訓練證明、醫學實驗室生物安全訓練證明、醫事檢驗臨床指導教師證明…等。 2、年資(10分):須於公立地區醫院5年以上從事臨床檢驗相關為限(以衛生局執業登錄有案並需提具相關服務證明),1年(含)以上~3年以下2分;3年(含)以上~5年(含)5分,後續每滿一年年資加1分,最高10分,年資如有疑義由甄審委員會認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