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機關 | 基隆市衛生局 (機關職缺統計) |
人員區分 | 一般人員 |
官職等 | 薦任第8職等至薦任第9職等或師(二)級 |
職稱 | 科長 |
職系 | 衛生技術 (職系職缺統計) |
名額 | 1 |
性別 | 不拘 |
工作地點 | 20-基隆市 |
有效期間 | 2025-08-20~2025-08-26 |
資格條件 | 1.公務人員高等考試三級考試以上或相當等級以上之考試及格,現已敘薦任第8職等以上並具衛生技術職系任用資格者;或經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考試醫事相關類科考試及格並取得中央衛生主管機關核發之相關醫事證書,現已師(二)級任用者。 2.無限制轉調情形者,且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第28條不得任用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各款情事之一者。 3.熟悉醫療管理相關掌理毒品危害防制、心理及精神衛生及其他有關之法令規章與事項,並有豐富之經驗,曾具主管經驗者尤佳。 |
工作項目 | 1.綜理掌理毒品危害防制、心理及精神衛生及其他有關事項等業務。 2.審核文稿、出席會議及計畫之研擬及其他交辦事項等。 |
工作地址 | 基隆市衛生局(基隆市七堵區明德一路169號)。 |
聯絡E-Mail | kchd1120703@mail.klcg.gov.tw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1.意者請於公告期限內於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網站,以線上同意開放履歷方式應徵(履歷表每筆資料內容需詳細完整且簡要自述不可空白),並請務必備妥切結書、最近一次派令、銓審函(須含具本職系任用資格之銓敘審定函)、最近3年考績通知書、考試及格證書、最高學歷畢業證書等佐證資料於事求人網站上傳應徵附件(其中須含公務人員履歷表簡要自述頁,填表人請親自簽名後之掃描檔),所送資料不齊全或未符資格者不予受理。 2.本局就相關資料先予書面審查,擇優進行面試,未獲通知面試或甄審後未錄取者,恕不另行通知及退件。 3.報名人員所檢附之證件,如有偽造、變造、假借、冒用等情事,撤銷錄取資格,並依法究辦。 4.本次甄選職缺除正取名額外,得增列候補名額,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5個月內有效。 5.聯絡人及電話︰報名諮詢(02)2423-0181轉1121賴先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