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市政府都市發展局 徵求 約僱人員(職務代理人)~2022-05-26

徵才機關 桃園市政府都市發展局 (機關職缺統計)
人員區分 約僱人員
官職等 約僱五等280薪點(36,316元)
職稱 約僱人員(職務代理人)
職系
名額 1
性別 不拘
工作地點 33-桃園市
有效期間 2022-05-23~2022-05-26
資格條件 1.教育部認可之國內外大學以上學校畢業,並具有濕地景觀工程等相關工作經驗滿6個月以上。
2.如具備外國學歷或工作經驗須出示學歷驗證及公證中譯本。
工作項目 1.辦理都市設計、濕地景觀工程等相關業務。
2.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工作地址 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號2樓(桃園市政府都市發展局)
聯絡E-Mail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一、請下載此公告之「外補人員基本資料」及「外補人員簡歷表」,電子檔填妥後寄至承辦人信箱:10026225@mail.tycg.gov.tw。
二、請檢附以下文件,影本註明「與正本相符」並簽名以示負責,未簽名者視同資格不符,資料如有不實或偽造取消錄取資格:
(一)履歷表(A4直式橫書,含大頭照、自傳,末頁請簽名)
(二)畢業證書影本。
(三)其他相關證明文件影本,如無則免。
上述文件請於111年5月27日中午12時前,寄(送)達「桃園市政府都市發展局人事室收」,信封上書明「應徵約僱人員(都市設計科)」,以郵戳或本局戳章為憑,逾期恕不受理,投件地址:330206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號8樓,桃園市政府都市發展局人事室收。
三、如有需要本局得擇適合者通知面試,不符合需求者恕不通知,另如欲退還報名文件請自行附上回郵信封。
四、僱用期間:自實際到職日起預估至111年特種考試地方政府公務人員考試錄取人員分發報到前1日止。但該職缺僱用計畫結束,則立即無條件解僱且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留用或求助。
五、本局擇適合者正取1名並得備取2名,依序候補,候補期間為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3個月,以本職缺或等級相當、性質相近之職缺為限。如無適當人選,得從缺。
六、聯絡方式:(03)3322101分機5213,人事室徐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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