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機關 | 屏東縣潮州戶政事務所 (機關職缺統計) |
人員區分 | 約僱人員 |
官職等 | 約僱4等 |
職稱 | 約僱職務代理人 |
職系 | 無 |
名額 | 1 |
性別 | 不拘 |
工作地點 | 90-屏東縣 |
有效期間 | 2022-10-11~2022-10-14 |
資格條件 | 1.國內外公私立大專以上學校畢業;高級中等學校畢業,並具有與擬任工作性質相當之訓練3個月以上或1年以上經驗者。 2.熟悉電腦文書處理作業。 3.具中華民國國籍(無雙重國籍)者,符合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1條規定、且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第28條所定不得任用之情事之一者。 |
工作項目 | 1.綜合受理各項戶籍登記及文件核發。 2.辦理跨機關服務及通報。 3.其他交辦事項。 |
工作地址 | 屏東縣潮州鎮中山路12號(潮州戶政事務所) |
聯絡E-Mail | a154113@oa2.pthg.gov.tw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1.意者請檢附:個人履歷表(請參考公務人員簡式履歷表格式,含基本資料、經歷、家屬及自傳)、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影本及相關證明文件,於111年10月14日前(以掛號郵戳為憑)逕寄(送)屏東縣潮州戶政事務所人事室收,聯絡電話08-7882704分機14 (地址:屏東縣潮州鎮中山路12號,並於信封註明「應徵約僱職務代理人」字樣)。 2.月支報酬:32,425元(約僱四等250薪點) 3.初審合格者擇優通知面談,不合格者或未獲錄取者恕不另行通知及不退件;未獲通知面試或錄取之應徵者如須返還書面應徵資料,可附回郵信封俾利郵寄。 4.僱用期間:自報到日起至111年12月31日止(僱用之約僱人員,應於約僱期限屆滿或僱用原因消失後,無條件解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