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 徵求 技士~2022-10-17

徵才機關 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 (機關職缺統計)
人員區分 一般人員
官職等 薦任第6職等至第7職等
職稱 技士
職系 藥事 (職系職缺統計)
名額 1名
性別 不拘
工作地點 10-臺北市
有效期間 2022-10-03~2022-10-17
資格條件 一、公務人員高考三級或相當等級以上考試及格,具有藥事職系任用資格,並經銓敘審定薦任第6職等以上合格實授者。
二、國內外大學醫學、藥學、中藥資源、化學相關系所畢業,取得碩士以上學位者尤佳。
三、具實驗室等相關工作經驗者為佳。
四、具高度工作熱忱、耐心及責任感,有團隊合作精神。
五、熟悉電腦文書操作、資料分析、計畫編纂等能力,且溝通及協調能力為佳。
六、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之限制,以及特考特用限制調任之情事者。
工作項目 一、執行摻偽及不法藥物之檢驗、研究、評估、規格及檢驗方法之擬訂。
二、本署區管理中心及地方衛生主管機關之檢驗技術支援。
三、其他相關單位之協助檢驗及緊急應變檢驗之執行。
四、實驗室相關行政事務維護管理事務。
五、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工作地址 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昆陽大樓(台北市南港區昆陽街161之2號)
聯絡E-Mail hsin3625@fda.gov.tw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一、應徵方式(含檢具文件):
(一) 意者請於111年10月17日前,於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網址:https://web3.dgpa.gov.tw/want03front/AP/WANTF00001.aspx)線上報名並上傳下列相關資料:
1.大學以上學歷畢業證書影本【含大學,國外學歷應附駐外館處驗證並提供驗(公)證之中譯本】。
2.現職派令影本。
3.銓敘部銓審函影本。
(二) 非現職人員於上開期限內(以郵戳為憑),請同時檢附上開資料,並於信封上註記「應徵研檢組技士」,逕寄臺北市南港區昆陽街161-2號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人事室(紙本報名資料請務必於公告截止日前寄送本署,未依本職缺公告檢齊資料者,視同資格不符)。
二、本次公開甄選得擇優列候補名額2名,候補期間為3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
三、本署得視應徵人員之學經歷專長擇優通知面談,未獲遴用者,不再通知及退件(如需退回應徵資料者請檢附回郵信封)。
四、請註明白天聯絡電話、手機號碼及電子郵件帳號。
五、洽詢電話:(02)27877924江小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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