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機關 | 國立苗栗特殊教育學校 (機關職缺統計) |
人員區分 | 其他人員 |
官職等 | 無 |
職稱 | 臨時教師助理員 |
職系 | 無 |
名額 | 1 |
性別 | 不拘 |
工作地點 | 35-苗栗縣 |
有效期間 | 2023-03-15~2023-03-23 |
資格條件 | 具有中華民國國籍(如係大陸地區人民,經許可進入臺灣地區定居設籍10年以上者),並具備下列各款條件者。 (一)高中(職)以上學校畢業者。 (二)思想純正、品德優良、具愛心、耐心。 (三)未具有「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第1項所列不得任用之情事者。 (四)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第1項(各機關長官對於配偶及三親等以內血親、姻親,不得在本機關任用,或任用為直接隸屬機關之長官。對於本機關各級主管長官之配偶及三親等以內血親、姻親,在其主管單位中應迴避任用)之情事。 (五)具有特教、護理醫療、教保、社工相關背景或工作經歷者為佳。 |
工作項目 | 依據本校「臨時教師助理員(鐘點制)工作職掌須知」內容(如附件) |
工作地址 | 苗栗縣苗栗市嘉新里經國路四段825號 國立苗栗特殊教育學校 |
聯絡E-Mail |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037-266498轉304本校學輔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