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機關 | 經濟部標準檢驗局高雄分局 (機關職缺統計) |
人員區分 | 聘用人員 |
官職等 | ※ |
職稱 | 技術師 |
職系 | 無 |
名額 | 1 |
性別 | 不拘 |
工作地點 | 82-高雄市 |
有效期間 | 2023-03-17~2023-03-20 |
資格條件 | 1.教育部認可之國內外電機、電子、機械科系大學畢業以上者。 2.具有與擬任工作相當之工作經驗,大學畢業者工作經驗四年,碩士以上畢業者工作經驗二年。 3.具有品質管理系統、職業安全衛生、資訊安全管理系統及溫室氣體查證證書或相關稽核經驗者尤佳。 4.熟悉公文處理及電腦操作應用。 5.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所定迴避任用及第28條不得任用之情事。 |
工作項目 | 1.配合政府推動2050年淨零排放政策之業務規劃,執行ISO 14064溫室氣體盤查與減量標準查證等業務。 2.辦理機械類產品查核、取樣及檢驗。 3.辦理正字標記管理業務宣導、推廣等項目企劃及正字標記產品取樣、檢驗。 4.辦理品質管理系統業務規劃、推動與稽核等相關業務。 5.協助實驗室辦理ISO/IEC 17025、產品驗證機構認證ISI/IEC 17065及職業安全衛生管理等業務。 6.月支報酬:328薪點,折合新臺幣42,541元。 |
工作地址 | 本分局(高雄市苓雅區海邊路50號) |
聯絡E-Mail | shujung.chen@bsmi.gov.tw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1.為利資格審查,另請檢具紙本資料計有:(1)新進聘(僱)用人員甄選報名表:請自本徵才公告「職缺相關附件」下載空白表格,填妥相關資料,並請貼妥照片及於「填表人簽名」欄位簽名、(2)學經歷證件影本(含最高學歷證件、相關工作年資服務證明等相關資料)、(3)國民身分證正反面影本。(以上資料,請以A4規格紙張直式影印,依序排列,並於左側裝訂) 2.紙本資料請於112年3月20日前,郵寄或逕送至經濟部標準檢驗局高雄分局人事室收(高雄市苓雅區海邊路50號),信封請註明「應徴聘用技術師職務」及聯絡電話、手機號碼,以郵戳或收件日期為憑,逾期或證件不全者,恕不受理報名,合者擇優面談,不合者,恕不另行通知,亦不退件。 3.本分局得視甄選情形酌列候補人員2名,依序遞補原公開甄選職缺,候補期間為3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 4.聯絡電話:07-2511151轉772洽陳小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