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機關 | 經濟部能源局 (機關職缺統計) |
人員區分 | 一般人員 |
官職等 | 薦任第九職等 |
職稱 | 室主任 |
職系 | 法制 (職系職缺統計) |
名額 | 1名(得候補2名) |
性別 | 不拘 |
工作地點 | 10-臺北市 |
有效期間 | 2022-12-26~2023-01-07 |
資格條件 | 一、國內外大學院校法律系(所)以上畢業。 二、公務人員高考三級或相當等級以上考試及格,具法制職系任用資格,如係調陞職務,需任現職滿1年以上。 三、曾(或現職)實際從事法制工作3年以上。 四、具採購專業證照尤佳。 五、認真負責、主動積極、品德操守良好且具溝通協調能力。 六、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第28條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各款規定之情事者。 |
工作項目 | 一、綜理本局相關法規訂修廢,及業務單位諮詢之意見研擬。 二、綜理本局相關法律案件及採購案件之意見研析。 三、綜理本局法制公文及業務。 四、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
工作地址 | 臺北市中山區復興北路2號13樓 |
聯絡E-Mail | hhyang2@moeaboe.gov.tw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一、現職公務人員一律採線上應徵,請於112年1月7日前,於本頁面下方點選「我要應徵」,維護更新個人簡歷、簡要自述並上傳相關證明文件。證明文件包括:考試及格證書、最高學歷畢業證書、現職派令、最近一次銓敘部審定函、最近5年獎懲令及最近5年考績通知書(未滿5年請檢附全部年度),及其他證明文件 (如語言能力證書) 等,請將上開文件合併掃瞄為單一PDF檔案後上傳,資歷審查合格者擇優通知面試,資格不符(資料未備全者視同資格不符)或未錄取者恕不另行通知。 二、本職缺得視需要擇優辦理面試,至多列正取1名,並得依甄選名次增列候補2名,列冊候用期間3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 三、如有疑問請電洽02-27757658 楊小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