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北市政府研究發展考核委員會 徵求 聘用人員~2023-01-03

徵才機關 臺北市政府研究發展考核委員會 (機關職缺統計)
人員區分 聘用人員
官職等
職稱 聘用人員
職系
名額 1
性別 不拘
工作地點 10-臺北市
有效期間 2022-12-26~2023-01-03
資格條件 (一) 本項基本條件,須具備其一:
1.國內外研究院所畢業得有碩士學位者,並具有與擬任工作相當之專業訓練或研究工作1年以上著有成績或具有與擬任工作有關之重要工作經驗2年以上者。
2.國內外大學畢業,並具有與擬任工作相當之專業訓練或研究工作2年以上著有成績或具有與擬任工作有關之重要工作經驗4年以上者。
3.具有與擬任工作性質程度相當之訓練或工作經驗者。
(二) 需熟悉電腦文書作業(包括word、excel、ppt等)、網際網路基本常識。
(三) 具服務熱忱、主動積極及協調溝通能力。
(備註:1.報名人員所填載之報名資料,如有虛偽不實者,不予錄取;錄取後發現者,應即解聘。2.本公告如有未盡事宜,悉依聘用人員聘用條例、行政院暨所屬各級機關聘用人員注意事項等相關規定辦理。)
工作項目 (一)主辦年度施政計畫編審及英語友善城市業務。
(二)辦理教育局、體育局、法務局、衛工處之業務政策評估、計畫審查與督考等相關業務。
(三)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工作地址 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11樓東南區。
聯絡E-Mail wa-0328@gov.taipei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一) 請於本公告有效期限前就下列2項報名程序擇一方式依限完成報名:
1.請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報名,並自行確認已同意開放履歷給本會調閱,未開放者恕不受理報名,並將下述2.(2)至(3)資料請掃描合併成1份PDF檔後上傳至系統。
2.請將下列資料於112年1月3日17時將電子檔案(請整理為3個檔案)寄至wa-0328@gov.taipei並以電話確認本會是否收到。
(1)聘僱人員甄選報名表(至本會網站-檔案下載區下載,此檔案請勿轉成PDF檔,甄選職稱為「綜合計畫室/聘用人員」)。
(2)學歷證明文件影本(外國學歷須檢附經中華民國駐外單位驗證之外文畢業證書影本並加附經翻譯且法院公證之中文譯本)。
(3)與資格條件相符之工作經歷證明文件影本及其他證明文件,如語文或其他能力證明等影本。
(二) 初審合格者擇適任者面試,另視成績酌增候補名額1-2名,候補期間3個月。
(三) 報名期限自111年12月26日起至112年1月3日截止,逾期不予受理。
(四) 錄取者需配合市府門禁管制作業設定,報到當日請自備悠遊卡。
(五) 聯絡人呂佳蓓27287777;業務問題請洽紀主任27208889#2256。
十三、備註欄:
1.聘用期間原則自本會通知報到日起至112年12月31日止,實際聘用期間(到、離職時間)屆時依本會被代理人留職停薪期間為準。
2.報酬參照「聘用人員比照分類職位公務人員俸點支給報酬標準表」440薪點支薪(約新台幣5萬7,068元)。
3.本案聘用人員係依「公務人員留職停薪辦法」辦理約聘,惟職務代理之聘用原因消失之日起,本案聘用人員應即無條件離職,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留用或救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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