雲林縣口湖鄉公所 徵求 臨時人員~2023-04-06

徵才機關 雲林縣口湖鄉公所 (機關職缺統計)
人員區分 其他人員
官職等
職稱 臨時人員
職系
名額 2
性別 不拘
工作地點 63-雲林縣
有效期間 2023-03-29~2023-04-06
資格條件 (一)性別:不拘,男性需役畢或免服兵役(含國民兵、補充兵、替代役)。
(二)條件:
1.身心健康,能勝任清潔隊隊內相關業務工作,思想純正、品行端正、無不良素行及嗜好者。
2.非屬進用時之機關首長或其上級機關首長之配偶及三親等以內血親、姻親,亦非屬進用單位主管之配偶及三親等以內血親、姻親。
3.本次甄試人員準用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相關規定,有下列情事之一者,不得僱用為臨時人員:
(1)未具或喪失中華民國國籍者。
(2)具中華民國國籍兼具外國國籍者。但其他法律另有規定者,不在此限。
(3)動員戡亂時期終止後,曾犯內亂罪、外患罪,經判刑確定或通緝有案尚未結案者。
(4)曾服公務有貪污行為,經判刑確定或通緝有案尚未結案者。
(5)犯前二項以外之罪,判處有期徒刑以上之刑確定,尚未執行或執行未畢者。但受緩刑宣告者,不在此限。
(6)依法停止任用者。
(7)褫奪公權尚未復權者。
(8)受禁治產宣告,尚未撤銷者
(三)經公立醫(療)院(所)或勞工保險特約醫院勞工一般體格及健康檢查紀錄表,身心健康,具有勞動能力足以勝任清潔隊指派之工作者。
工作項目 (一)道路路容環境維謢工作(含操作割草機、鏈鋸修剪樹木等機具)
(二)清潔隊相關業務工作及臨時交辦事項。
工作地址 雲林縣口湖鄉清潔隊下崙停車場(口湖鄉沙崙段174-1地號)、雲林縣口湖鄉滯洪池(雲147縣道23°23 29.4" N 120°10 24.7" E)、指定之地點。
聯絡E-Mail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一)報名應繳文件:填交表件請依下列順序置放,並自備繳交文件之影本。
1.履歷表(請自行黏貼國民身分證影本及相片),另身分證正本驗畢後歸還。
2.健康檢查紀錄表(最遲繳交日為面試當日)。
(二)應繳表件不齊全者,不受理報名。
參加甄試者之報名資格或繳交之證明文件,於錄取後發現有填寫不實或與規定不合者,取消其錄取資格。
(三)報名日期:112年 3月29日起至112年 4 月6日止(上午8時至12時,下午13時30分至17時)。
報名方式:請現場遞送履歷表報名。
報名地點:雲林縣口湖鄉湖東村中正路一段118號(口湖鄉公所清潔隊),聯絡電話:(05)7891845。
(四)洽詢工作內容聯絡電話7891845清潔隊隊長張隊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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