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機關 | 行政院農業委員會種苗改良繁殖場 (機關職缺統計) |
人員區分 | 約僱人員 |
官職等 | 約僱三等(220薪點,月支報酬新臺幣28,534元) |
職稱 | 約僱職務代理人 |
職系 | 無 |
名額 | 1名(本次徵選增列候補人員1名) |
性別 | 不拘 |
工作地點 | 42-臺中市 |
有效期間 | 2022-08-24~2022-09-02 |
資格條件 | 一、國內外高級中等學校(含)以上學校畢業。 二、具電腦文書作業能力。 三、熟諳一般總務業務相關規定等學識,並熟悉審計、主計、國庫法、稅法等法令規章尤佳。 四、具有高度思考、審辨、獨立判斷、籌劃能力,處理業務時具廉能、細心之本質與適切之邏輯分析判斷能力,能耐繁瑣切實執行交付日常性業務。 五、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第28條規定之情事。 |
工作項目 | 1.出納業務工作之籌劃與執行。 2.零用金管理及清冊編制。 3.各項收支業務與帳務處理。 4.工友(技工、駕駛)及臨時人員管理。 5.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
工作地址 | 行政院農業委員會種苗改良繁殖場(台中市新社區大南里興中街6號) |
聯絡E-Mail |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一、本職缺係屬侍親留職停薪期間職務代理性質,代理期間至112年8月31日止;惟如代理原因消失,錄用人員應無條件解僱。 二、本職缺月酬標準以約僱三等220薪點支薪(折合新臺幣約28,534元)。 三、本項候補人員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3個月,並以依序遞補原公開甄選職缺或職務列等相同、性質相近之職缺為限。 四、報名方式:採通訊報名方式,符合上開資格條件且有意願者請於111年9月2日前(以郵戳為憑,逾期不予受理)檢具下列證明文件影本並載明「與正本相符」及簽章後,於信封註明「應徵約僱人員甄選案」及「聯絡電話」,郵寄至(426)台中市新社區大南里興中街6號「行政院農業委員會種苗改良繁殖場人事機構收」: (一)履歷表(含自傳) (二)學、經歷證明及相關訓練進修資料 (三)身分證(正、反面)影本 五、經資歷審查合格者,擇優通知面試,惟資格不合或未錄取者不另行通知,應徵資料恕不退還;如欲退還相關資料者請檢附回郵信封並填寫住址及收件人資訊。 六、錄取人員如於通知之日起一個月內無法到職者,視同放棄。 七、聯絡人:李小姐,聯絡電話:04-2582541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