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機關 | 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環境檢驗所 (機關職缺統計) |
人員區分 | 其他人員 |
官職等 | 特約 |
職稱 | 助理環境技術師 |
職系 | 無 |
名額 | 2 |
性別 | 不拘 |
工作地點 | 33-桃園市 |
有效期間 | 2022-03-14~2022-03-21 |
資格條件 | (一) 基本資格: 具有下列條件之一得報考: 1、具「公務人員高等考試3級考試環境工程、環保技術考試類科之學系」資格。 2、大學以上學歷畢業且具有環保相關工作經驗2年。 3、大學以上學歷畢業且具有與環保署業務相關之證照。 (二) 應通過相當全民英檢初級以上考試,且檢附證明文件。 (三) 持有其他外國語言檢定、資訊能力檢定相關專業證照尤佳(請檢附證明文件)。 (四) 身心障礙者、原住民族、中高齡者及更生受保護人等就業弱勢者,得優予考量。 |
工作項目 | 溫室氣體盤查認證及查驗相關制度之研擬推動與管理,執行認證及查驗相關制度之各項品保品管業務及相關行政事務工作。 |
工作地址 | 桃園市中壢區民族路三段260號。 |
聯絡E-Mail | yuchen.wu@epa.gov.tw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應備資料: 1、最高或相關學歷畢業證書。 2、工作經歷證明。 3、英檢證明。 4、其他相關證明文件(例如:環保相關證照、資訊證照、身心障礙證明等)。 5、甄選簡歷冊(紙本應徵者,請至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環境檢驗所全球資訊網首頁https://www.epa.gov.tw/niea「最新消息」下載,線上應徴者由系統自動產製)。 (二)線上應徵:請於111年3月21日前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點選「我要應徵」-【不須具公務人員任用資格】進行註冊(操作說明請至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環境檢驗所全球資訊網首頁https://www.epa.gov.tw/niea「最新消息」下載)。 ★學經歷有填寫欄位限制,請填入最高學歷及最近5筆經歷,完整學經歷情形得上傳佐證資料證明。自傳以500字為限,請擇要說明重要工作經驗,以利面試時委員提問。 (三)紙本應徵:請備妥(一)應備資料之影本於111年3月21日前寄至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環境檢驗所人事室收(桃園市中壢區民族路三段260號」以郵戳為憑,逾期不受理),並請註明應徵之職位(環檢所-特約助理環境技術師)及日、夜與行動電話,另甄選簡歷冊電子檔請同時併寄yuchen.wu@epa.gov.tw信箱,郵件標題請註明「○○○(姓名)-環檢所-特約助理環境技術師」;逾期或證件不齊全,不予受理,不合格恕不通知或退件;報名參加甄選者不得具有雙重國籍;證件經審查後,不予退還。 (四)資料經初審合格者通知參加筆試,筆試成績通過者,始通知面試,不克參加筆試、面試者,視同放棄應徵資格,未錄取者,不另行通知,筆試結果及錄取結果均另公告於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環境檢驗所全球資訊網首頁「最新消息」,請自行查閱。 (五)本所得視甄選情形增列候補,候補期限自甄徵結果確定翌日起算4個月,期滿如未經通知遞補,則自動喪失候補資格。 (六)本職務正式核敘280薪點至376薪(依任職年資及年終考核晉敘),折合薪資新臺幣(以下同)3萬6,316元4萬8,767元。新進人員有試用期,試用期3個月,試用期期間薪點為280薪點,折合薪資為3萬6,316元,試用期滿成績合格者正式錄用,並依據相關工作經驗及勞保投保薪資是否超過280薪點金額等情形敘薪,最高核敘3級(折合薪資為4萬2,541元),試用期成績不及格者,將依勞動基準法規定預告及資遣。 (七)聯絡人:環檢所人事室吳小姐,聯絡電話(03)4915818轉200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