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務部矯正署臺北監獄 徵求 個案管理人員~2023-01-31

徵才機關 法務部矯正署臺北監獄 (機關職缺統計)
人員區分 其他人員
官職等
職稱 個案管理人員
職系
名額 正取1名,擇優備取若干名
性別 不拘
工作地點 33-桃園市
有效期間 2023-01-16~2023-01-31
資格條件 (一) 本國籍,且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迴避任用及無同法第28條不得任用情事之一者。
(二) 國內外大學院校社工、心理、諮商輔導、犯罪防治、公共衛生、護理、教育、法律等相關科系畢業者為原則。非前開科系畢業,但曾任職勞政、衛政及社政單位且具有輔導毒品施用者相關實務工作經歷者,亦可。
(三) 熟悉電腦文書處理,具統計分析能力尤佳
工作項目 依法務部矯正署「科學實證之毒品犯處遇模式計畫」,協助本監主要承辦人推動毒品犯處遇及社會復歸轉銜等業務,說明如下:
(一) 協助推動個案管理。 如協助建立個案專卷、控管個案進入處遇期程並了解處遇執行情形、依個案需求協助建議調整處遇、協助個案於相關科室處遇之橫向聯繫等。
(二) 協助掌握個案社會復歸轉銜相關需求及轉介事宜。 如協助轉介機關內相關科室或人員,以連結衛政、社政、勞政及更保等相關資源。
(三) 協助處遇課程執行、師資聯繫、課程調整及精進事宜。
(四) 協助毒品犯處遇經費核銷及成果報告編撰等事宜。
(五) 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工作地址 桃園市龜山區宏德新村2號
聯絡E-Mail yflin@mail.moj.gov.tw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一、報名應徵文件
(一)必備文件
1.甄選啟事、報名表及自傳請至本監網站首頁電子公佈欄自行下載,自傳請務必詳述填寫。
2.最高學歷證書影本。
3.工作證明或證照影本 ,無則免附。
4.身心障礙證明影本,無則免附。
(二)補充文件:
1.文書處理相關證照,無則免附。
2.其他可說明勝任本職位的資料。
二、送件方式:可擇一辦理
(一)紙本郵寄相關資料請於112年01月31日以郵戳為憑前寄至臺北監獄教化科,逾期不予受理。 請於信封上註明「應徵毒品防制基金臨時人員」。
(二)E-mail 郵寄相關資料掃描後,請於112年01月31日前將檔案寄至yflin@mail.moj.gov.tw,信件標題請註明「應徵毒品防制基金臨時人員」。
三、文件齊備且學經歷符合需求者,另行電話通知面試。文件不齊未獲安排面試者,恕不另行通知,亦不退件。
四、甄選方式:面試
(一)參加面試者請準備5分鐘以內的自我介紹,說明求職動機、能力概述、與本職缺相關之學習或工作經驗、對工作的期許。
(二)甄選當日請攜帶身分證,以利於口試前核對身分。
五、對於本次甄選有任何問題,請洽:(03)3191119分機2239林心理師(桃園市龜山區宏德新村2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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