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市淡水地政事務所 徵求 職務代理人(支援樹林地所)~2022-12-08

徵才機關 新北市淡水地政事務所 (機關職缺統計)
人員區分 其他人員
官職等
職稱 職務代理人(支援樹林地所)
職系
名額 正取:1人;備取:2人(候用期限:3個月)
性別 不拘
工作地點 23-新北市
有效期間 2022-12-01~2022-12-08
資格條件 1.大專以上畢業。
2具備office各項軟體之基本操作能力。
3.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迴避任用、第28條規定之各款情事者。
4.具地政業務相關經驗者尤佳。
工作項目 1.辦理校對或發狀等地籍相關業務。
2.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工作地址 新北市樹林地政事務所(238012新北市樹林區地政街12號)
聯絡E-Mail ai1314@ntpc.gov.tw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一、報名方式:請符合上開資格條件者,於111年12月8日前就下列方式擇一完成報名:
1.【郵寄報名】:意者請檢附 (1)新北市政府非編制人員甄選報名表(如附件,須親自簽名)、(2)身份證正反面影本、(3)最高學歷證件影本、(4)專業證照及經歷證明影本(無則免附)等相關資料。前開資料請以A4格式依上列順序裝訂俾利審查,於111年12月8日前以掛號寄至25152新北市淡水區中山北路二段375號5樓「新北市淡水地政事務所人事室」收(郵戳為憑,逾期不予受理,並請於信封上註明「應徵樹林職務代理人職務」),聯絡電話:02-26219645分機5600洪小姐。
2.【線上報名】:請至「ECPA人事服務網」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網站,點選「我要應徵」後依序完成線上報名作業(相關操作請參考網站說明),並請將個人履歷相關「證明文件」(如前項「郵寄報名」之敘述)併請上傳供參。
3.上述影本請註記「本影本與正本相符」並請應徵者本人簽名。另外,為配合新北市臉部平權運動,應徵者於投遞履歷時,得不顯示臉部照片。
4.經審查資格條件符合者,擇優通知面試(線上報名者,請留意線上面試通知);不符合者恕不通知亦不退件。面試後擇優錄取,備取人員候用期間3個月,如均無適任者,本所得予以從缺。
5.職務代理人約僱期限自實際報到日起至112年公務人員高等考試三級考試筆試錄取人員分發報到前1日止。
6.本案職缺工作地點為新北市樹林地政事務所(238012新北市樹林區地政街12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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