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機關 | 財政部財政人員訓練所 (機關職缺統計) |
人員區分 | 一般人員 |
官職等 | 薦任第7職等至第8職等 |
職稱 | 專員(預估缺預計8月出缺) |
職系 | 財稅金融 (職系職缺統計) |
名額 | 1 |
性別 | 不拘 |
工作地點 | 10-臺北市 |
有效期間 | 2022-05-13~2022-05-26 |
資格條件 | 一、高等考試三級或相當等級考試及格,財稅金融相關類科考試及格之公務人員,具稅務機關工作經驗者尤佳。 二、經銓敘部銓敘審定合格實授薦任第7職等職務3年以上。 三、國內外大學以上畢業。 四、熟悉各項電腦軟體(如:Word文書處理、Excel及PowerPoint)操作。 五、通過全民英檢中級以上或其他相當語文能力領有證書者。(須檢附英文檢定合格證明文件) 六、對訓練業務有興趣或具相關經驗(曾辦理涉外業務者尤佳)。 七、具服務熱誠能配合擔任輔導員;做事主動積極;具規劃及創新能力。 八、無限制調任情事且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各款情事之一者。 |
工作項目 | 一、財政專業訓練課程之規劃及執行。 二、數位課程之規劃及執行。 三、國際性訓練班次之規劃及執行。 四、其他交辦事項。 |
工作地址 | 財政部財政人員訓練所(臺北市文山區羅斯福路六段142巷3號) |
聯絡E-Mail | mofti_pywu@mail.mof.gov.tw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一、現職公務人員一律採線上應徵,請於111年5月26日前,於本頁面下方點選「我要應徵」,維護更新個人簡歷、簡要自述並上傳相關證明文件(請將考試及格證書、最高學歷證書、現職派令、最近一次銓敘部審定函、最近3年考績通知書、語文成績證明、身心障礙證明等合併掃描為單一PDF檔案後上傳)。 二、非現職公務人員請於111年5月26日前(以郵戳為憑,逾期者恕不受理;如親遞者,請送本所收發),將公務人員履歷表、考試及格證書、最高學歷證書、歷年服務證書或離職證明書、最近一筆派令、最近一次銓敘部審定函、最近3年考績通知書、語文成績證明、身心障礙證明等相關文件影本,郵寄財政部財政人員訓練所人事室吳小姐收(地址:11673臺北市文山區羅斯福路六段142巷3號,信封上請註明「應徵財稅金融職系專員」)。 三、本所得視需要擇優備取2名,候補期間自甄審結果確定後之翌日起3個月內。資格不符(資料未備全者視同資格不符)或未錄取者恕不另行通知,亦不退件。如有疑問請電02-8931-0581吳小姐。 四、本所一樓設有財政部員工子女非營利幼兒園,歡迎有幼兒之人員投件,就近接送子女上下學及照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