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中市潭子區公所 徵求 約用人員~2022-05-17

徵才機關 臺中市潭子區公所 (機關職缺統計)
人員區分 其他人員
官職等
職稱 約用人員
職系
名額 1
性別 不拘
工作地點 42-臺中市
有效期間 2022-05-13~2022-05-17
資格條件 (一)國內外大學(含以上)學校畢業。
(二)具備電腦文書處理操作能力(Word、Excel)及網路應用等資訊處理能力者尤佳。
(三)具備汽車及機車駕照。
(四)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三親等內迴避任用及第28條各款情形之一者。
工作項目 (一)辦理防疫各項業務。
(二)辦理居家安心照護關懷中心相關業務。
(三)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工作地址 臺中市潭子區豐興路一段512號 臺中市潭子區公所
聯絡E-Mail a64@taichung.gov.tw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一)僱用期間:本職缺係因應居家安心照護關懷計畫相關防疫業務之新增職缺,僱用期間自錄取報到日起至111年12月31日止,如僱用原因消失即中止僱用。
(二)僱用報酬:每月以四等報酬薪點250標準支給(依111年薪點折合率129.7計算,為新臺幣32,425元,尚需扣除勞保、健保及勞退等自付額)。
(三)報名方式:
1.符合資格條件且有意願應徵者,請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網頁-點選我要應徵-不須具公務人員任用資格,並登入個人帳號(尚未註冊者請先註冊,註冊完畢登入後先至【履歷填寫】頁面完成履歷資料填寫並儲存),確認「履歷填寫」內容無誤(「專長及自傳」務請填寫),確定應徵職缺並授權人事總處取得完整履歷資料。
2.相關須上傳資料如下,請掃描合併成一PDF檔案完整上傳,未附之證件不再通知補件並視為無該筆資料:
(1) 履歷表內容務必完整,包含:個人行動電話號碼、工作經歷(請條列式呈現)、個人自傳及個人照片。
(2)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影本。
(3)相關工作經歷及訓練證明文件影本,或足資證明具有勝任本職務之文件。
(4)汽車及機車駕照影本。
(5)COVID-19疫苗接種證明文件。
(6)國民身分證(正、反面影本)。
(7)其他:證照、退伍令或免役證明、原住民身分證明或身心障礙手冊等相關資料(無則免附)。
(四)其他:
1.經初審合格,依用人單位需求擇優通知面試(以e-mail或電話通知),不合格及未獲面試者恕不另行通知及退件,所附資料請自行備份留存。對於工作內容如有疑問,請電洽04-25388699分機2122游先生洽詢。
2.報名人員所檢附之文件影本,如有偽造、變造、假借、冒用等情事,一經查明,已錄取者撤銷錄取資格;已發布者,撤銷僱用通知書。
3.本次徵才得擇優備取1至2名,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三個月內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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