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機關 | 臺北市松山區健康服務中心 (機關職缺統計) |
人員區分 | 約僱人員 |
官職等 | 無 |
職稱 | 約僱技士 |
職系 | 無 |
名額 | 1 |
性別 | 不拘 |
工作地點 | 10-臺北市 |
有效期間 | 2021-10-08~2021-10-19 |
資格條件 | 具中華民國國籍且未兼具外國國籍,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第26條之1、第28條不得任用及其他相關法規不得任用及迴避任用之情形,且無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1條第1項不得任用之情形,並符合下列資格條件: 1.經教育部承認之國內外大學以上畢業。 2.具電腦文書處理能力。 3.男性須役畢或免服兵役。 4.具公共衛生經驗者尤佳。 |
工作項目 | 1.衛生教育宣導。 2.健康城市及全民健康體能促進活動。 3.輔導健康促進職場之認證與職場健康促進。 4.健康飲食、社區健康營造、用藥安全。 5.生命統計及死因統計。 6.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
工作地址 | 臺北市松山區健康服務中心(臺北市松山區八德路4段692號6樓) |
聯絡E-Mail | songshan@health.gov.tw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1. 一律採網路報名,意者請先至臺北市政府衛生局網站(https://job.health.gov.tw//)事求人徵才系統網路報名(請務必自行確認報名成功,否則一律視同未報名),並自行列印甄試報名表。2.請檢具:(1)甄試報名表(含照片、自傳並註明聯絡電話)(2)最高學歷畢業證書(3)國民身分證正反面影本。(4)其他資歷證明文件。3.資料繳交方式:(1)線上上傳:再自行登入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人事服務網「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網址:https://web3.dgpa.gov.tw/want03front/AP/WANTF00001.ASPX?uid=33),點選【我要應徵】→【註冊】→【登入】,並維護個人簡歷、履歷(含自傳)後,選擇本職缺,將應檢具之資料電子檔合併成1個PDF檔案上傳。(2)紙本寄送:請於臺北市政府衛生局事求人網站報名完成後,以限時掛號寄達:『臺北市松山區八德路4段692號6樓,臺北市松山區健康服務中心人事室』,並於信封封面註明:「應徵約僱技士」;若未獲甄試或錄取需本中心檢還書面報名資料者,請檢附足額郵資之回郵信封1只,未附回郵信封者恕不退件。4.報名者繳交之證書及相關文件如有更改姓名紀錄,請檢附戶口名簿影本或戶籍謄本,俾利本中心查驗,如未檢附前開資料,視為資格不符合;另報名應繳證明文件(紙本)請以A4紙張格式影印,倘以上傳方式繳交證明文件,掃描不清楚不易辨識者,視為證件不齊全。5.請於110年10月19日前至臺北市政府衛生局事求人徵才系統網路報名,並將資料上傳至人事總處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或紙本資料寄達本中心(請注意:非以郵戳為憑),倘採紙本繳交資料,一律採通訊方式,不接受親送,報名表件未依時限上傳或寄達,或未於臺北市政府衛生局網站登錄報名資料者,一律視為不合格。6.聯絡電話:業務請洽:27671757分機6061、人事請洽:27671757分機6025。(備註)1.甄試方式:面試,書面審查合格者名單暫定於110年10月21日下班前公告於臺北市政府衛生局及本中心網站,屆時面試時間、書面審查合格者名單、參加面試及甄選結果,均以臺北市政府衛生局及本中心網站實際公告(日期)為準,恕不另行通知。2.報名人員所送資料,如有偽造、變造、假借、冒用等情事,一經查明,已錄取者,撤銷錄取資格,涉及刑事責任者,移送檢察機關辦理。3.本項甄選擬補實之職缺,均由本中心就應徵人員面試結果擇優遞補,惟應徵人員均不適當時,本中心得予從缺。另本職缺得依需要列候補2名,依序遞補原公開甄選職缺或職務列等相同、性質相近之職缺,候補期間3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4.待遇:酬金薪點折合率每點為新臺幣124.7元,280薪點,月薪約34,916元。5.工作期間:自110年11月2日起至110年公務人員高等考試三級考試錄取人員報到前1日止。6.本職缺若僱用原因消失時應無條件解職,並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留用或救助。7.請自「線上上傳」或「紙本寄達」中選擇一種方式繳交資料即可,如採線上上傳者,請確認人事總處事求人網站(請確認必要文件均已上傳)及臺北市政府衛生局事求人網站均完成報名;如採紙本寄達者,僅需至臺北市政府衛生局事求人網站完成報名,並寄送相關佐證資料至本中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