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機關 | 臺灣桃園地方檢察署 (機關職缺統計) |
人員區分 | 聘用人員 |
官職等 | 約聘 6 等 1 階 |
職稱 | 約聘職務代理人 |
職系 | 司法行政 (職系職缺統計) |
名額 | 正取1 名(備取若干名) |
性別 | 不拘 |
工作地點 | 33-桃園市 |
有效期間 | 2021-09-28~2021-10-04 |
資格條件 | 一、 1.國內外大學畢業者。2.具有與擬任工作性質程度相當之訓練或工作經驗者。 二、 具經驗者佳。 |
工作項目 | 工作項目:辦理觀護相關業務。 核薪方式:約聘 6 等 1 階 280 薪點(34,916 元),另須自行負擔勞、健保及勞退自付部分。 聘用期間:本職缺係辦理本署觀護人育嬰留職停薪期間業務,聘用期間自到職日起至 113 年 2 月 4 日止,聘用期滿或約聘原因消失時應即予以解聘,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留用或救助。 |
工作地址 | 桃園市桃園區正光路 898 號。 |
聯絡E-Mail | tycp@mail.moj.gov.tw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一、報名應繳證明文件:信封應填妥寄件人姓名、地址<請同報名者> (以下請以A4紙張影印依序裝訂) 1.報名表1份(另email至tycp@mail.moj.gov.tw 信箱) 2.切結書及身分證正反面影本1份 3.自傳1份(請務必簽章) 4.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影本(國外學歷請檢附教育部學歷認定證明文件)。 5.退伍令或免役證明影本1份(無則免附) 6.身心障礙手冊影本1份(無則免附) 備註: ●第1項至第3項之空白表格,請自本署網站下載,填妥後併第4至6項以掛號郵寄或親送本署人事室(信封請註明應徵觀護人約聘職務代理人)。 ●表件下載路徑:本署網站http://www.tyc.moj.gov.tw→電子公佈欄→最新消息 ●本署人事室信箱:tycp@mail.moj.gov.tw ●本署地址:330060桃園市桃園區正光路898號 二、報名期間自110年9月28日起至110年10月4日止,請於110年10月4日下班前(非以郵戳日期為憑)寄達本署或親送本署6樓人事室。 三、所有程序與資料請完備,如有缺漏或逾時送達,恕不另行通知,亦不退件;書面審查合格者因COVID-19疫情嚴峻,本次採擇優面試方式辦理,於110年10月18日起於本署網站公告參加面試名單、時間及地點,不合格者,恕不另行通知,亦不退件。 四、除正取名額外,得視需要增列候補人員,候用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3個月內。 五、正備取人員名單將於甄選程序結束後,公告於本署網站:http://www.tyc.moj.gov.tw/ 電子公佈欄/最新消息。 六、全部報名資料概不退還,如有報名方面疑問,請於上班時間洽03-2161507諮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