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市政府文化局 徵求 約僱人員~2021-05-27

徵才機關 高雄市政府文化局 (機關職缺統計)
人員區分 約僱人員
官職等
職稱 約僱人員
職系
名額 1(視需要得列候補名額)
性別 不拘
工作地點 82-高雄市
有效期間 2021-05-24~2021-05-27
資格條件 一、大學財經相關學系畢業。
二、無行政院與所屬中央及地方各機關約僱人員僱用辦法第4條所列不得僱用之情事。
三、無公務員服務法第13條,經營商業或投機事業之情事(按:如有擔任負責人、董事、監察人或執行業務股東等,請於到職前處理竣事)。
工作項目 一、辦理政府預算編列與內部審核。
二、辦理年度決算事宜。
三、月報及會計簿籍之管理與保管。
四、其他主管交辦事項。
工作地址 高雄市政府文化局(高雄市苓雅區五福一路67號)
聯絡E-Mail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一、報名表、公務人員履歷表(簡式)請至高雄市政府文化局網頁徵才區(https://www.khcc.gov.tw/rwd_home01.aspx?ID=13)下載,依下列順序裝訂成冊:
(一)報名表(報名表請附照片,電子檔請寄至thyme@kcg.gov.tw電子信箱(標題範例:應徵約僱人員-應徵者姓名),紙本隨同其餘資料寄送)。
(二)公務人員履歷表(簡式)(請附上照片,並於簡要自述下方「填表人」親筆簽名)。
(三)學歷畢業證書影本(持國外學歷證件者,須附中文譯本並經外交部駐外單位驗證)。
(四)工作經歷證明(無則免附)。
(五)語文檢定證明(無則免附)。
(六)專長證明(無則免附)。
二、應徵資料郵寄「高雄市政府文化局人事室」(地址:802514高雄市苓雅區五福一路67號,截止日期以郵戳為憑),信封上請註明「應徵約僱人員」。
三、如具原住民族身分或領有身心障礙手冊者,亦請檢附證件影本。
四、以上資料影本請註記「與正本無訛」並經本人親自簽名。
五、聯絡人:李淑月 電話:07-2288862。
其他:
一、本職務工作日期自實際到職日起至112年3月1日止,惟本職缺為公務人員育嬰留職停薪職務代理人,約僱期限為公務人員回職復薪前一日止,如公務人員提早回職復薪,應即予解僱。
二、報名資料經審查合格後,經本局初審小組書面審查後,擇優參加複試,不符者恕不退件亦不通知複試。
三、複試時間另以電子郵件或電話通知,若經複試結果成績均未達80分者則職務從缺。
四、經甄選錄取人員應依權責規定陳報市府核准始行生效。
五、錄取名單公布於本局網站,備取人員候用期間為三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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