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市政府警察局少年警察隊 徵求 聘用輔導員~2021-11-29

徵才機關 桃園市政府警察局少年警察隊 (機關職缺統計)
人員區分 聘用人員
官職等 比照分類職位公務人員六等280薪點起薪,含勞、健保
職稱 聘用輔導員
職系
名額 1
性別 不拘
工作地點 33-桃園市
有效期間 2021-11-08~2021-11-29
資格條件 1.具有下列資格條件之一:
(1)國內外大學以上畢業,並符合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高等考試社會工作師考試規則第5條應考格規定者。
(2)國內外大學心理相關學系以上畢業者。
2.第1年敘至6等2階296薪點者,須具前開相關學系碩士以上畢業或領有社會工作師或心理師證照者。
3.年齡、性別不限,男性需役畢持退伍證件或免役證明者。
4.對於少年輔導及社會工作有高度熱誠、具專業倫理及社會責任,且身心健康無刑事前科紀錄者。
5.領有汽車或機車駕照,並自備交通工具。
6.具有少年輔導、方案執行及外展工作經驗尤佳。
7.需能配合夜間及假日外展工作及輔導工作。
8.依實際到職日起至110年12月31日止,111年度依聘僱計畫及成績考核一年一聘僱。
9.候用期間於公告結果之翌日起3個月,依成績高低順序辦理遞補;該期間有職務列等相同、性質相近之職缺時得予以遞補。
工作項目 1.辦理少年輔導業務90%。
2.其他臨時交辦事項10%。
工作地址 桃園市
聯絡E-Mail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輔導員蔡宜靜 
電話(03)3472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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