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機關 | 高雄市政府農業局 (機關職缺統計) |
人員區分 | 聘用人員 |
官職等 | 無 |
職稱 | 聘用人員 |
職系 | 無 |
名額 | 1 |
性別 | 不拘 |
工作地點 | 82-高雄市 |
有效期間 | 2020-03-05~2020-03-11 |
資格條件 | 甄選人員應同時具備下列資格: 1.國內外大專以上土木、建築、營建、水土保持等工程背景相關科系畢業。 2.具政府公部門工作經驗者尤佳。 3.具有工程1年以上(含)相關經驗(檢附證明影本) 4.具備自小客車駕照(檢附證明影本)。 5.須熟悉電腦公文處理,有相關證照者尤佳。 |
工作項目 | 1.辦理本市農路、農村再生相關工程及其他交辦事項。 2.督導及管理考核本市農村社區執行、核銷年度執行計畫相關事宜。 3.辦理本府農村再生相關業務行政會議。 4.擬定本府農村再生年度目標、相關提案及管理計畫。 5.協助本市農村再生社區辦理110年度年度執行計畫提案。 |
工作地址 | 高雄市(鳳山區光復路2段132號,高雄市政府鳳山行政中心) |
聯絡E-Mail |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報名方式:一律通信報名,請檢附下列資料: 一、甄選報名表(請自本局全球資訊網→最新消息下載之統一格式填寫,並請親自簽名)。 二、履歷表(資料須完整且含照片及自傳,自傳處不可空白,且須本人簽章)。 三、工作經驗資格證明、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其他有助審查資料(如通過外語資格或證明)(以上均為影本,並請註明「影本資料與正本無訛」暨簽章)。 四、上開資料均請以A4紙張列印,由上而下依序裝釘整齊後於109年03月11日以前(郵戳為憑),以掛號寄送「83001高雄市鳳山區光復路2段132號(鳳山行政中心),高雄市政府農業局人事室」,信封上務請註明「應徵農村發展科約聘人員」字樣,應徵者資料經本局審查後符合資格者另通知來局參加「面試」,逾期或所送證件不齊全或資格條件不符者,恕不受理,亦不退件,應甄人員所送各項證件影本資料,甄選結束後將依法銷毀。 聯 絡 人:王小姐 電話:07-7995678轉6029;07-7902310 其他事項: 一、經甄選錄取人員須依權責規定陳報高雄市政府核准後始行生效,個人提供之各項證件資料如有偽造,經發現後立即取消錄取資格,已進用者並依公務人員相關規定召集專案考績會議予以懲處。 二、本次甄選錄取候補人員列入候用名冊,期間為三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以遞補原公開甄選職缺為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