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濟部水利署第十河川局 徵求 工程員~2020-02-29

徵才機關 經濟部水利署第十河川局 (機關職缺統計)
人員區分 一般人員
官職等 委任第5職等或薦任第6職等至薦任第7職等
職稱 工程員
職系 土木工程 (職系職缺統計)
名額 1
性別 不拘
工作地點 23-新北市
有效期間 2020-02-24~2020-02-29
資格條件 1. 大學以上水利、土木工程等相關科系畢業。
2.公務人員高等考試3級考試或相當等級考試及格,具薦任第6職等以上土木工程職系任用資格之現職人員。
3. 須無特考特用限制轉調之情形者、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迴避任用、第28條不得任用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情事各款之一者。.
工作項目 1. 河川疏濬及土石標售業務。
2. 河川及區域排水管理業務。
3. 河川及排水與海岸防護設施之檢查、維護管理及災害防救事項。
4. 河川及海堤區域之勘測、擬訂及管理事項。
5. 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工作地址 機關所在地(新北市板橋區四川路2段橋頭1號)及轄區各工地。
聯絡E-Mail wra10009@wra10.gov.tw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一)符合上開資格條件且有意應徵者,請持自然人憑證或健保卡於109年3月1日前(完成線上報名)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網址:https://web3.dgpa.gov.tw/want03front/AP/WANTF00001.aspx)點選「我要應徵」,檢視並確認「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內容無誤後(需填寫簡要自述及上傳照片),點選「應徵職缺」,並掃描(單一PDF檔)上傳以下佐證資料:1.考試及格證書影本、2.最高學歷證書影本、3.現職派令影本、4.最近1筆之銓敘審定函影本(現職非本職缺職系者,應另檢附曾經審定符合本甄選職缺職系任用資格之銓審函影本)、5.最近5年考績通知書及獎懲令影本等證件。如有相關系統操作問題,請洽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人事資訊客服專線(02)23979108。
(二)未完整上傳上述佐證資料者,視同資格不符,經審查資格條件符合者,擇優通知面試,不合者恕不另通知。
(三)本職缺公開甄選案,除正取1名外,得視成績增列候補名額2名,候補期間3個月,並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
(四)聯絡人:李小姐02-89669870#25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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