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機關 | 臺北市政府兵役局 (機關職缺統計) |
人員區分 | 約僱人員 |
官職等 | 約僱 |
職稱 | 約僱人員 |
職系 | 無 |
名額 | 1 |
性別 | 不拘 |
工作地點 | 10-臺北市 |
有效期間 | 2020-07-31~2020-08-07 |
資格條件 | 1.國內外專科以上院校畢業。 2.工作態度主動積極具服務熱忱、溝通協調能力及團隊精神。 3.工作經驗不拘,具政府機關工作經驗尤佳。 4.使用電腦能力:具電腦基本操作、文書處理、網際網路。 5.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第28條第1項及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1條第1項各項情事之一者。 |
工作項目 | 1.辦理主管會報及局務會議。 2.公文書處理績效控管、策進分析、改善報告。 3.每月公文書抽調檢核、結果分析、提報改善。 4.單一陳情系統案件品質與進度控管、策進分析、系統後臺管理。 5.其他臨時交辦事項(如製作簡報、舉辦文書講習等)。 |
工作地址 | 臺北市 |
聯絡E-Mail | ao-kikiw@mail.taipei.gov.tw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1.意者請檢具:公務人員履歷表(附相片、詳填學經歷、簡要自述、日夜間聯絡電話並親自簽名)、國民身分證正反面影本、最高學歷證件影本及相關經歷之證明文件等,若具政府機關工作經驗請詳填。於109年8月6日前寄達10091臺北市中正區羅斯福路4段92號9樓人事室收(信封上請註明應徵約僱辦事員),以郵戳收件章戳為憑,逾期或證件不齊者恕不受理。 2.本次甄選正取1名,得候補1至2名(候補期間為3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不再另行公告),初審資格條件符合者 ,擇優通知面試,不符合者或未獲錄取者,恕不另行通知,亦不退件。 3.僱用期間自實際報到日起至109年特種考試地方政府公務人員考試錄取人員分發前1日止(約至109年3月下旬),屆時代理原因消滅,即無條件解僱,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留用或救助。每月按250薪點支給報酬(相當月支新台幣31,175元,須自付勞、健保、及勞工退休金自付部分等費用) 4.聯絡電話:02-23654361轉分機663人事室王小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