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機關 | 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動植物防疫檢疫局新竹分局 (機關職缺統計) |
人員區分 | 聘用人員 |
官職等 | 聘用六等 |
職稱 | 聘用獸醫師(職務代理人) |
職系 | 無 |
名額 | 正取2名(備取4名,有效期間3個月) |
性別 | 不拘 |
工作地點 | 33-桃園市 |
有效期間 | 2022-02-22~2022-03-08 |
資格條件 | 一、國內外大學以上獸醫學系畢業,且具有獸醫師執照。 二、具有與擬任工作性質程度相當之訓練或工作經驗者優先考量。 |
工作項目 | 一、執行報驗發證、輸出入動物及其產品檢疫工作及執行入出境旅客攜帶動物及其產品之檢疫業務,需配合24小時輪班值勤。 二、家畜禽疾病防疫等相關業務。 三、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
工作地址 | 桃園市大園區航勤北路25號(桃園國際機場) |
聯絡E-Mail |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一、職務代理期間:自報到日起至被代理人復職之前一日止(計2職缺,1缺預定至111年12月29日、1缺預定至113年11月29日),被代理人請假或留職停薪屆滿前原因消失後,申請復職時,本約聘人員即應解聘。 二、代理期間薪資:月酬標準328薪點(折合金額42,541元)。 三、請檢具下列文件影本,於111年3月8日前以掛號(郵戳為憑)逕寄33758 桃園市大園區航勤北路25號人事室收(請於信封註明應徵聘用獸醫師): (一)公務人員履歷表(簡式、含自傳並請簽名,格式請至銓敘部網頁下載)。 (二)學經歷證件影本(畢業證書、獸醫師證書、經歷證明等)。 (三)其他能力證明文件影本(語言檢定證明等)。 四、聯絡人及電話:人事室廖小姐、電話:03-3982663-150、151 五、所送資料均不予退件或函復,故請勿寄送證件正本。 ※資格符合者擇優通知面談,資格不符者恕不通知。甄選日期、時間、地點及相關事宜,另行電話通知。 ※本分局甄審作業採公正、公開、公平方式,擇優錄用,不接受請託關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