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北市政府教育局 徵求 臨僱管理師~2021-05-04

徵才機關 臺北市政府教育局 (機關職缺統計)
人員區分 其他人員
官職等
職稱 臨僱管理師
職系
名額 1
性別 不拘
工作地點 10-臺北市
有效期間 2021-04-26~2021-05-04
資格條件 臺北市政府教育局資訊教育科臨僱管理師甄選簡章
一、 職稱:臨僱管理師
二、 名額:正取1名;備取2名
三、 性別:不拘
四、 上網期間:自奉核日起至110年5月4日
五、 資格條件
(一) 國內外研究所資訊管理或教育相關科系畢業者。
(二) 國內外大學畢業,並具有與擬任工作性質相當之訓練1年以上或具有與擬任工作有關之工作經驗2年以上者。
(三) 具備教學經驗、曾經擔任公務機關職務代理者尤佳。
六、 工作項目
(一) 執行教育部數位學習推動計畫
(二) 執行數位學習教師增能工作坊計畫
(三) 協助本市計畫參與學校辦理交流會、公開觀課及教學觀摩等
(四) 執行計畫進度管考事宜
(五) 教育部計畫經費執行及結報作業
(六) 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七、 工作地址: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4樓(北區)
八、 工作待遇:新臺幣43,022元
九、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應徵者請檢具以下資料(請依序排列):請於110年5月4日(星期二)前檢具履歷表(含自傳)、身分證明文件影本及學歷證明文件影本寄至本局資訊教育科二股收,另電子檔以設定「簽收回條」電子郵件寄至edu_ict.20@mail.taipei.gov.tw並來電確認,聯絡電話02-27208889分機1235。
十、 其他
1. 初審為書面資料審查,合格者擇優通知面談(不合格者或未獲錄取者恕不另行通知、不退件)。
2. 甄選名額正取1名、備取2名,候補期間為3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
3. 錄用:經甄選錄取人員,須俟簽奉核准後,再辦理僱用事宜,僱用期間自實際到職日起至110年12月31日止,試用期間3個月;錄取人員僱用期間如僱用原因消失或不適任該項工作經本局主動通知,應無條件解除僱用,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留用或救助。
十一、本公告如有未盡事宜,依相關規定辦理。
工作項目
工作地址
聯絡E-Mail boe12@mail.taipei.gov.tw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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