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新竹地方檢察署 徵求 臨時人員(觀護佐理員)~2020-01-31

徵才機關 臺灣新竹地方檢察署 (機關職缺統計)
人員區分 其他人員
官職等
職稱 臨時人員(觀護佐理員)
職系
名額 1
性別 不拘
工作地點 31-新竹縣
有效期間 2020-01-16~2020-01-31
資格條件 1、具中華民國國籍,大專以上學歷,擅長溝通、配合度高。
2、具電腦操作及文書軟體運用之能力。
3、經公立醫療院所體檢合格,身心健康足以勝任指派工作,認真負責,可配合業務夜間或假日輪班;品行端正、無不良紀錄及嗜好。
4、具備汽車或機車駕照。
5、非現職公務人員。(男性需役畢或免役)
6、非本署機關首長或其上級機關首長之配偶及三親等以內血親、姻親,亦非屬進用單位主管之配偶及三親等以內血親、姻親。
7、未受監護或輔助宣告,並無前科紀錄者。
※ 優先錄取條件:
1、具觀護佐理員相關工作經驗者或觀護實習200小時以上者。
2、無觀護佐理員工作經驗,以社會工作、教育、心理、輔導、法律、犯罪防治、人力管理等相關科系畢業或有相關實務經驗者(需檢附相關資料)。
工作項目 1、協助社會勞動執行機關(構)之開發、接洽、協調、聯繫,以及安排機關(構)說明會。
2、協助建置社會勞動人卷宗資料。
3、協助社會勞動說明會或個別說明,向社會勞動人說明其權利義務,釐清疑義,並瞭解社會勞動人之專長、身心現況及執行相關事項等。
4、依社會勞動執行機關(構)需求,協助安排適宜之社會勞動人至指定機關(構)報到。
5、協助追蹤社會勞動執行情況,到場訪視並填載紀錄。
6、遇有社會勞動人違反「履行社會勞動應行注意及遵守事項」或其他突發事故時應陳報並填載紀錄。
7、社會勞動人依規定履行完成或未履行完成,應檢視執行社會勞動累計時數或蒐集相關文件,核對登錄電腦資料,提供觀護人依其情況簽報檢察官核准結案。
8、其他執行社會勞動之相關事項及臨時交辦事項。
9、其他觀護業務輔佐事項。
工作地址 新竹縣竹北市興隆路二段161號
聯絡E-Mail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1、請於109年2月7日前寄出(以郵戳為憑)或親送,並檢附下列資料:
(1)履歷表(請官網下載範本以A4直式橫書電腦打字並自行粘貼最近2吋半身正面脫帽彩色照片)
(2)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影本(A4規格影印)
(3)男性請檢附退伍令影本或免役證明
(4)有效之汽車或機車駕照影本
(5)醫院體檢表
(6)其他電腦專業證照或專長證明(無則免附)
2、以上資料請依順序A4大小裝訂,恕不退件。資料未齊者不列入初審,初審合格者擇優通知面試。
3、收件地址:302 新竹縣竹北市興隆路二段161號,新竹地方檢察署觀護人室庚股收,並請務必於信封上註記「應徵新竹地檢署臨時人員-觀護佐理員」。
4、本職缺自109年3月1日起僱用,以月薪3萬元正以及年終1.5月月薪支給,聯絡人:觀護人郭菩伊,連絡電話:03-6677999分機6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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